批永豐金「花錢放言」遭周玉蔻提告 吹哨人獲不起訴處分
永豐弊案吹哨人張晉源在臉書抱怨永豐「花錢放言散播訊息」,網媒《放言》創辦人周玉蔻認爲在影射她們收錢作不實報導,告張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9日處分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永豐銀行前總經理張晉源揭發永豐金弊案,遭部分媒體質疑他爆料動機不單純,張曾在臉書發文指永豐銀「花錢放言散播訊息」,因網路媒體《放言》當時刊登多則由知情人事透露的獨家新聞,《放言》創辦人周玉蔻認爲被影射收錢作不實報導,怒告張妨害名譽,但臺北地檢署認爲張並無針對性,9日處分不起訴。
張晉源除了被部分媒體追殺,還遭永豐銀自訴違反《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罪嫌,張認爲這是永豐銀的報復行動,曾在臉書上抱怨:「永豐銀行請自重,花錢放言散播訊息,也改變不了真相」,而放言兩個字讓周玉蔻非常不滿,因而控告張妨害名譽。
張晉源否認犯行,辯稱他的意思是指永豐銀砸錢對外「放話」,而非針對網媒《放言》。由於當時除了《放言》外,還有許多媒體刊登相關報導或投書,檢察官因此採信張的辯詞,依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