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欣資源(600490)信披違規遭處罰 投資者怎麼登記索賠?
核心提示:據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提示,參照相關勝訴案例,初步預計在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間淨買入鵬欣資源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有望索賠投資差額等損失(最終索賠條件須以證監會處罰決定和法院認定爲準)。若投資者符合上述預計索賠區間,可在“索賠通”公衆號或投資訴訟網進行預登記。
2021年12月23日晚,鵬欣資源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2021]17、18、19、20、21號),鵬欣資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已由上海證監局調查完畢,上海證監局依法對鵬欣資源等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明,鵬欣資源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8年7月25日,鵬欣資源子公司PENGXIN CONGO COBALT ORE TRADE CENTER SARLU(中文名:鵬欣剛果金(鑽)礦石交易中心,以下簡稱PCTC)與VICENT MINING SARLU(中文名:VICENT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VICENT)簽訂《銅礦石銷售合同》,約定2018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間,PCTC以交割單日期最近的倫敦金屬交易所金屬銅結算價爲基準,以按月交割方式,向V1CENT銷售酸溶銅合量不低於2%的含銅礦石。作爲該合同的履行,2018年7月30日和8月30日,合同雙方分別辦理了626,300噸和544,300噸礦石交割,金額分別爲32,964,463.77美元和28,020,929.67美元。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中確認了相應營業收入5,257.36萬美元(不含稅)。雙方辦理交割後,VICENT未付款,也未運走礦石。2019年2月25日,PCTC與VICENT簽訂《銷售退貨協議》,約定退回前述交易的礦石,與前述銷售合同相關的雙方債權債務關係全部終止,同日,雙方簽訂《礦石交割單》退回礦石。公司對應衝減前期已確認的收入,涉及衝減營業利潤2.58億元人民幣,佔公司最近一個經審計會計年度(2017年)合併報表利潤總額的74.68%。
鵬欣資源上述行爲違反了2014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14年《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構成2014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爲。證監會決定:對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10-20萬元罰款。
往前追溯,2021年9月28日鵬欣資源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032021010號)和《調查通知書》(證監調查字0032021191號)。2021年12月13日晚間,鵬欣資源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滬證監處罰字[2021]18號)。
相關資料顯示,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爲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9月在中國上海成立,並於2003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爲600490。公司主要業務是金屬銅的採選冶及銷售,即通過開採、加工和冶煉銅礦石生產高純陰極銅並進行銷售。
專業從事證券訴訟事務的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執業證號:14401201210071616)分析認爲,鵬欣資源因虛假記載被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依法提起索賠之訴。在鵬欣資源被立案調查後,已經有投資者向我們諮詢索賠事宜。現在鵬欣資源正式被罰,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正式啓動索賠。根據《證券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等規定,並參照相關案例,初步預計在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9月27日期間淨買入鵬欣資源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有望索賠投資差額等損失(最終索賠條件須以證監會處罰決定和法院認定爲準)。
Ø 初步索賠流程:
1、查看交易記錄是否符合條件;
2、若符合條件,到證券營業部打印①賬戶信息表或確認單和②對賬單(打印後蓋業務章即可,對賬起止時間段或統計區間段或查詢時間段請務必註明是:2019年2月25日(若首筆買入早於該日,從首筆買入鵬欣資源之日打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含此時間段單個股票或多隻股票均可,具體視證券公司系統而定;如果無法顯示對賬期間,請證券公司工作人員手寫並在手寫處蓋章;如有多個賬戶且有交易記錄的,請按照以上時間分別打印各賬戶的對賬單。
Ø 特別聲明:
本文僅供參考,因法律從業人員對法律問題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終以法院認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