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雲股份信披違法違規擬被罰400萬元,投資者或可報名索賠挽損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編|深海
公司於2024年12月1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以下簡稱“大連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大證監處罰字【2024】3號)。
經查,當事人存在如下違法事實:
2020年,智雲股份收購深圳市九天中創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天中創)81.32%股權,九天中創成爲智雲股份控股子公司並納入合併報表範圍。2022年,九天中創虛假確認與江西米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米贊)的銷售收入5973.45萬元、利潤2411.23萬元,分別佔智雲股份同期披露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3.27%、7.09%。
具體情況如下:2022年4月至10月,九天中創爲確認上述收入,分多筆向冠威科技(武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冠威)、深圳市青睿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鑫明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應商轉款共計6820萬元。三家供應商收到款項當日或隔幾日向江西米贊轉款6770萬元(武漢冠威截留50萬元)。江西米贊收到款項當日或隔幾日向九天中創轉款6750萬元(江西米贊截留20萬元)。上述6750萬元銷售收入(含增值稅776.55萬元)在九天中創、三家供應商與江西米贊間形成明顯資金循環,無對應真實銷售業務。九天中創虛假確認銷售收入,導致智雲股份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24年4月19日,智雲股份發佈公告,更正上述虛假銷售業務,衝回營業收入5973.45萬元,衝回利潤總額2411.23萬元。
以上事實,有智雲股份公告、銀行資金流水、當事人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大連證監局擬決定;一、對智雲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二、對師利全、周非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三、對包鋒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四、對李超、羅東、鄒夢華、張秀敏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律師主任張晏維師告訴雷達財經,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到2024年4月12日之間買入過,並在2024年4月12日收盤時持有智雲股份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以報名參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智雲股份參與招投標項目191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條,專利信息13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