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正稱蔡英文「作票」遭中選會澄清 自訴主委等4人誹謗又敗訴

資深媒體人彭文正自訴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等4人加重誹謗,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彭上訴,4人可望無罪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媒體人彭文正聲稱2020年大選蔡英文總統囊括817萬票「作票」,並指中央選舉委員會發的駁斥新聞稿違法,自訴中選會主任委員李進勇等4人加重誹謗等罪,臺北地方法院判無罪。彭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因李等人一、二審都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幾可確定無罪。

4名被告分別是李進勇、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時任綜合規劃處處長高美莉、綜合規劃處專員徐易麟,彭一審時也追加自訴李、陳犯僞造文書罪,法官判決不受理。

彭自訴稱2020年2月17日接受「Bit King 比特王出任務」專訪,就蔡英文選總統得票高達817萬票表示懷疑,中選會卻發新聞稿反駁,另外,陳朝建宣稱「對於彭文正及其影片,該採法律行動就會採法律行動,如移送檢警依法處理」,指李進勇等人犯加重誹謗、公然侮辱、僞造文書罪。李進勇、陳朝建、高美莉、徐易麟與辯護律師都稱,中選會發新聞稿駁斥,是公部門機關的行爲,他們是依法行政,否認犯罪。

北院調查,李等4人經手辦理的新聞稿內容,是指摘彭文正的言論爲不實訊息,自客觀觀察,新聞稿雖然對彭的言論持負面評價,但新聞稿是表明中選會就總統選舉的投開票過程無瑕疵、無作票之嫌,沒有公然侮辱彭文正。

北院認爲,2020年大選於2020年1月11日投開票,新聞稿發佈時已超過15天,沒有司法機關或候選人對選舉結果提選舉無效之訴,李進勇等人身爲中選會人員,就影片內容擬新聞稿評論,沒有誹謗或有文書不實登載的犯意可言。一審認爲彭文正所提的自訴案,證據不足以證明4人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也不足以證明高美莉、徐易麟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諭知無罪。

彭文正上訴,高院認爲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今判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