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蕙仙專欄》缺電病急亂投醫
經濟部宣佈撤銷桃園市政府廢止觀音區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發電廠設置許可的處分,讓廠商「敗部復活」,引起爭議。(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撤銷桃園市政府對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電廠廢止的處分,等於讓SRF發電廠敗部復活,引發地方大反彈,擔心大量垃圾燃燒,會造成嚴重的空污問題。
SRF是指將廢棄物經處理後,製成「燃料」,SRF發電廠則是以此做爲發電的燃料,取代部分燃煤。因此,經濟部長郭智輝說,「這是解決能源問題的一個辦法。」早年政府推動SRF,原本是爲了解決垃圾、廢棄物問題,然而,隨着「非核家園」走火入魔,形成電力供應緊俏的挑戰甚至危機,以及外界不斷質疑民進黨政府讓能源99%仰賴進口的臺灣,8成電力要靠火力發電,根本就是不切實際,因此SRF慢慢變調了,「發電」成了業者投入的目的。
其中眉角自然與所謂的綠電有關。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相關子法,SRF被經濟部視爲「綠電」,燃燒事業廢棄物發電可獲補貼獎勵,發出的電可享每度4元的躉購費率,而且還聲稱能夠取得碳權(國內),如此一舉多得,當然吸引了愈來愈多人投入。
長期以來,SRF燃料棒多用於取代工業用鍋爐燃燒的煤,這確實可以有一定的減煤減碳效果,或許可以說接近循環經濟的模式,然而,SRF仍是火力發電,且由於含有塑料等石化材料,國際上並不將其視爲綠電,只是SRF發電比燃煤發的電碳排係數較低罷了;前環境部長薛富盛就曾強調,「從來沒說SRF是乾淨綠能。」
所以,企業使用臺灣SRF電廠所發的電並無法符合國際供應鏈對減碳、RE100等的要求,當然不可能取得國際碳權。那麼,這種「綠能」除了讓SRF廠大發利市,對企業外銷有什麼意義?
歐盟執委會對再生能源的定義是指來自可再生、非化石能源的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地熱、海洋能、水力發電、沼氣等。至於生質能,若想要被視爲是再生能源,則有嚴格的篩檢標準,只有廢棄物中的生物可分解部分才能算是。然而,臺灣對SRF的規範嚴重不足、配套不周,違法事件頻傳,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就直言,目前制度,「讓壞人有機可乘」。
目前臺灣的SRF排放出許多有毒物質,其中,氯的含量是歐盟的2倍,汞的含量則高出數十倍,這樣的SRF燃料發電不抵制就已經很客氣了,政府竟然還鼓勵、給一堆補貼獎勵,民進黨政府是缺電缺到病急亂投醫了,還是因爲綠能真的是門好生意,有心有門道的人才趨之若騖?
環境部長彭啓明要求外界不要污名化SRF產業,但是他也坦承,目前SRF在制度上確實存在不足處,政府在進行稽覈稽查時發現很多問題,因此,環境部將籌組「營運體檢輔導團」,對SRF廠進行全面體檢及產業輔導,「希望3個月內能提出報告。」也就是說,輔導和改進的實際作爲都還沒有,但SRF就已經利多滿天飛了!郭智輝說,SRF的主導權、決定權在桃園市府,既然如此,就請桃園市府嚴格把關,必要時勇敢說不。
奉勸民進黨政府,不要整天「想空想縫」,旁門左道沒辦法解決缺電的問題。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