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漁船越界捕撈遭陸扣留 我促釐清盡速釋放人船
澎湖籍漁船「大進滿八十八號」(左)前晚遭陸海警船帶回,目前船扣留在福建泉州圍頭港內。圖/讀者提供
澎湖籍漁船「大進滿八十八號」前晚在金門東北角海域捕撈小管,因趨近大陸「領海基線」,遭中共海警船強行登檢後帶回調查;據瞭解,洪姓船長等五人遭陸方指控違反「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遭刑事拘留在泉州海警局晉江工作站,近日移至石獅偵辦問訊。
陸海警:違反伏季休漁規定
大陸海警局發言人劉德軍表示,臺灣漁船違反「伏季休漁」規定,在「底拖網禁漁區線」內違規拖網作業,使用的網具遠小於大陸官方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破壞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臺方有關船隻試圖干擾陸方執法,福建海警予以警告驅離。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也稱陸海警正常執法,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處置。
海基致函海協會 促說明始末
陸委會指出,希望中共主管部門在釐清原因後,儘速依有關規定與程序釋放我方人船,並確保人員平安。海基會說,已致函大陸海協會,請陸方儘速公開說明事件始末及登檢帶回原因,釐清原因後儘速釋放人船。海巡署昨還原接獲漁民報案及馳往救援經過。
前晚八時十四分獲報「大進滿八十八號」於金門料羅港東北東方廿三點七浬處遭兩艘大陸海警船拍照登檢扣押,立即調派兩艘海巡艇前往應處;九時十四分,編號一○○八一艇在晚間九時十四分趨近到距離大陸晉江市五點四浬處,這是海巡署自二○○○年成立以來,首度有船艇深入到對岸六浬左右的「內水」,不過三艘大陸海警船攔阻,我海巡艇向海警船廣播要求釋放「大進滿八十八號」漁船,對方亦向我方廣播要求勿干擾。
防陸口袋戰術包夾 海巡駛離
海巡署說,海巡艦艇試圖攔截處已是陸方領海範圍,我海巡人員已明顯可見晉江市的燈光,考量四周有七艘大陸海警船,唯恐海巡艦艇連人帶船被中方「口袋戰術」包夾,判斷已無法接觸我「大進滿八十八號」情況下,爲避免雙方升高衝突,決定掉頭駛離;該漁船則在十時卅分被帶至福建泉州圍頭港。
據瞭解,大陸兩艘海警船對「大進滿八十八號」拍照登檢後,交由另兩艘海警船押返港,我海巡艇試圖攔截卻遭對方三船攔阻,雖我方多次試圖靠近「救人」,但對方又呼叫四艘海警船集結支援,海巡人員認爲「大勢已去」,於晚上十時離開「對峙區域」。
陸廣播禁漁 前晚行動
海巡署表示,當時該海域上約有五、六十艘漁船作業,已連續幾天了,不確定陸方爲何選擇「大進滿八十八號」登檢取締,但該船遭登檢位置位於陸方領海基線附近,我方漁船在該處捕魚確實有風險,且根據船東說法,大陸海警在前幾天已對該海域作業漁船廣播宣告休漁期禁止捕魚,直到前晚才採取行動。
根據大陸福建發佈今年海洋伏季休漁工作方案,五月一日至八月十六日實施伏季休漁制度。按大陸漁業法規定,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也禁止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捕撈,違者可沒收漁獲和違法所得,處人民幣五萬元(約新臺幣廿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構成犯罪的,還可沒收漁船、追究刑事責任。
大陸刑法就「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規定,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衝突近2小時 漁船被扣 製表/地方社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