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淚!狼父性侵7歲女「弟弟一旁看」 她說「爸爸不對但原諒他」

何姓男子2016年性侵當時7歲的女兒,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囚9年6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何姓男子2016年性侵當時7歲的女兒,還說要買糖果給她吃叫她不要叫,女兒受侵害後經其他家人報警,她向社工人員表示,想告訴爸爸說,「雖然你對我做這件事情是不對,但我會原諒你」,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斥責何男犯行重大,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囚9年6月確定。

2016年某日何男在住處見年幼的女兒可欺,竟趁妻子在睡覺時,強行脫下幼女的褲子加以性侵,還說做完這一次就給她糖果吃,性侵的過程被害女童的2名弟弟都有看到,後來其他家人發現女童行爲舉止有異,向警方報案,檢方偵結將何男起訴。

一審及二審審酌何男是被害女子的父親,明知她尚屬年幼,正值他人教導、保護之年紀,竟爲滿足一己之淫慾,不顧其心理人格發展之健全性,加以性侵,造成她心理上難以磨滅之傷害及陰影,其行爲實值非難,判刑9年6月,何提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