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當事人報案被要求離開 警補刀:注意你的態度...女律師開砲
▲新竹市一分局。(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1名女律師在Threads發文,指日前陪同當事人到派出所報案,遭到員警要求「離開」當事人到外面等候,甚至還被員警斥責「注意你的態度」,女律師認爲自己依法陪同當事人,警察無權要求自己離開,在社羣表達不滿。
女律師說明,知道警察受理詐騙案很煩躁,所以在之前就先把來龍去脈摘要成word檔,並整理好對話紀錄截圖,沒想到警察連看都不看,直接劈頭就問「報案爲什麼需要律師?」她解釋依法可以委任律師陪同,但該名員警以「我覺得你會妨礙我」要求她離開。
女律師解釋,手上有整理好的案情資料,也有電子檔可以提供,自己就站在旁邊就好,不會打斷警察作業,但仍被回,「我不需要你的資料,請你離開」,該名員警甚至語帶威脅地說「注意你的態度,不然我也可以先放着,請你當事人改天再來,我也不是不受理報案。」
因當下雙方溝通無效、快要吵起來,爲了不影響警察執行公務,所以女律師選擇離開,「結果整個過程,警察還不是看着她的資料問問題。」讓女律師傻眼。女律師認爲,警察無權請自己離開,依法律師就是可以在現場陪同,質疑現在的警察素質。
對此,新竹市第一警分局表示,派出所 受理此詐欺案件是在前天下午3點左右,員警第一時間想先向被害人瞭解案情緣由,避免因被害人及律師同時陳述而資訊錯亂,所以當下才請律師離開,但此行爲確實已經影響律師的陪同在場權,員警認知上確有不妥之處。一分局解釋,本案應系員警對律師陪同權之認知差異致使雙方應對之間產生的誤解,目前已由督察人員進行調查中,若有違失部分,將依規定檢討懲處。本分局對於員警相關的法紀教育及受理案件服務態度都一再持續的宣導,將再加強要求,避免是類情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