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夜會人夫嬌喊「我的褲子呢」 驗不出DNA被判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褲子不見怎麼辦?家住臺北市的王姓女子,日前替李姓丈夫內褲時,偶然聞到濃濃精液味,她覺得有異,趕緊下樓察看行車紀錄器,竟聽見丈夫和蔡姓女同事車上廝混還發出呻吟,氣得控告兩人通姦。不過臺北地方法院認爲,李男的內褲並無驗出蔡女的DNA,加上沒有其他決定性證據,14日判處兩人無罪。

▲車上偷情示意圖。(圖/取自網路)

判決書指出,王女透過行車紀錄器,聽出夜會的兩人在車上呻吟連連,蔡女還喘息說出「腰好酸」、「我的褲子呢?」等曖昧言語,加上座椅有被擠壓,憤而怒告兩人通姦及妨礙家庭。不過李男和蔡女都表示,兩人當時在「公事交接」,絕無任何的逾矩行爲,王女無法接受,經臺北地檢署提起公訴。

臺北地院認爲,這起事件道德層面雖屬可議,但「有聲不見得有罪」,不足以證明兩人確有性交行爲。法官指出,儘管李男的內褲有驗出精液,但其中並沒有女方的DNA,無法證明李男和蔡女確有性交,因此判處兩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