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主持尾牙活動遭環抱襲胸 精神受打擊怒求償600萬
A女擔任主持,詹男趁其忙於活動之際,突然從後方伸手環抱,並觸碰她的胸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市某公司尾牙活動上發生性騷擾事件,一名未婚女子A女指控詹男在公司內利用活動之便,觸碰她的胸部,對其進行性騷擾。法院於近日針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判決詹男須賠償A女20萬元,以彌補其精神上的損失。可上訴。
據瞭解,該事件發生於112年1月13日當晚,公司舉行尾牙聚會,A女擔任主持。詹男趁其忙於活動之際,突然從後方伸手環抱,並觸碰她的胸部,意圖性騷擾得逞。事後,A女因這突如其來的侵犯,深受精神打擊,遂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詹男索賠600萬元,並要求法院准許假執行。
然而,詹男在法院審理期間未曾現身,也未提交任何陳述或辯解。法院調查後,確認詹男的行爲已構成對A女性自主權的嚴重侵害,且其行爲與A女的精神痛苦之間具備直接因果關係。基於此,法院裁定A女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在賠償金額的判定上,法院考量雙方的身分、經濟狀況及事件的嚴重性後,認爲A女要求的600萬元賠償過高,最後判定詹男需賠償20萬元。至於超出此範圍的部分,法院認爲並無依據,故未予允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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