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同意給信用卡花用 小白臉竟偷辦第3張盜刷
▲男子盜辦女友信用卡欠錢遭判刑,躲藏快5年遭警方逮獲。(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真是不知感恩!曾姓男子因缺錢花用,其女友同意辦2張信用卡供他使用,他卻拿着雙證件,再去辦另一張信用卡,盜刷14萬餘元,女友氣炸提告及分手。曾男遭判刑卻未如期報到,爲照顧家中二老,躲藏快5年仍遭警方逮獲。雖然家屬苦肉計哀求,但警方仍須依法行事,將他送辦。
第三警分局立德派出所5月初清查轄區內通緝犯,鎖定一名遭通緝的44歲曾姓男子。經多次到他位於東區的住家查訪,家屬卻稱他都沒住家裡沒回來。員警多方查證後,確認曾男確實有出入該處,同月10日下午前往埋伏,發現曾男正要外出,立刻上前逮捕。
曾男父母得知兒子被抓,立刻使出苦肉計,向警方哀求放他們全家一馬,並說,兒子是家裡唯一經濟支柱,家中2老1小2都靠他一人照顧,如果他進去服刑,要怎麼生活下去。
警方調查,曾男2013年間與王姓女友交往期間,請女友辦信用卡供他生活花用,女友同意他,交付雙證件讓他辦指定2家信用卡。曾男竟心生歹念,多申請一張其他家信用卡,並盜刷14萬多元。女友發現後憤而提告並分手,曾男因此遭法院依僞造文書罪判處1年4月徒刑定讞。卻因放不下家人,不去報到入監,2014年遭通緝,只能四處躲藏,一躲就躲了快5年。
雖然曾男年邁父母求情,但警方必須依法行事,仍依法將他移送地檢署歸案,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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