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偶像私聯粉絲「2萬可得親密關係」 被公司告下場出爐
22歲女偶像陳美君本來是女團BEJ48 Team B成員,去年8月她被爆私下聯繫粉絲,更說出金句:「哪個月低於一萬那個月就不見面了,我一開始說二萬是指稍微親密的關係」,被經紀公司開鍘並提告,最近訴訟結果出爐,陳美君因違約需付公司賠償金35萬人民幣,並支付律師費3萬,總計共罰38萬人民幣,約160萬臺幣。
去年8月微博上瘋傳,一名化名爲「傑克曼」的男子稱是陳美君的粉絲,從2016年起他開始和陳美君的小號聯繫,陳美君多次開腔要對方要錢,表示若對方給2萬人民幣(約10萬臺幣),兩個人就可以進展爲「稍微親密的關係」,但體諒對方經濟拮据,可以考慮「普普通通地交往」。
傑克曼爆料,後來因爲他手頭緊,陳美君就開始對他不理不睬,還有傳言她另外新找到金主,事情爆發後,經紀公司解除陳美君女團成員身分,並停止安排工作。據《澎湃新聞》報導,上海寶山區人民法院最近判決,認定陳美君因私聯粉絲、收取粉絲財物,違約行爲成立,需支付賠償金及原告律師費共38萬,一審宣判後雙方都未上訴,本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