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評江坤俊案 曾有腥夫「每天回家」仍可送小三孩子上學
江坤俊近日被爆負面新聞。(圖/中時資料照)
已婚的外科名醫江坤俊,日前捲入不倫護理師的緋聞、性騷擾女主播鄭凱云等;對此,江坤俊正宮劉藺秦稱丈夫每天都有回家,家庭狀況良好,江坤俊本人也在臉書2度澄清,現在已暫停演藝圈工作。而家事法律師李怡貞,在節目分析江坤俊案,並分享曾遇過外遇先生每天都回家,但還是可在早上送小三孩子上學的案例。
李怡貞在節目《震震有詞》提到,常遇到委託者表示先生每天都有回家,但還是發生婚外情的案子。因此,李怡貞分析劉藺秦的聲明有兩種可能,第一、她可能覺得很訝異,不覺得丈夫緋聞是真的;第二、她可能知道實情,爲維護先生的聲譽和利益,才說家庭狀況沒問題、江坤俊每天都回家。
李怡貞曾遇過腥夫每天回家,還有空可接小三的孩子上下課。(圖/YT@高點電視)
至於先生每天回家是否就不會外遇?李怡貞認爲不見得,通常這種老公的工作性質較彈性,例如老闆、業務、醫師、律師等,可以安排自己的生活;她更曾遇過正宮表示先生天天回家,「結果一查案件,那個老公是早上可以去送外面的家庭的小孩去上學的,還可以接放學」,讓正宮震驚不已。因此,李怡貞覺得「要玩的人用什麼樣的方式都可以玩。」
李怡貞說,錄影前節目工作人員提醒她別說護理師是小三,擔心會有麻煩上身,但李怡貞沒在怕,當着攝影機前直言:「我現在就直接講她就是小三,因爲她直接跟那個醫生去過夜,在法律上已經逾越一般正常男女社交分際的往來,有九成的機會被認定侵害別人的配偶權、逾越一般正常男女交際往來,所以就會被定義成我們所謂社會上的小三。」
李怡貞說跟江坤俊一起進出同公寓的護理師就是小三。(圖/YT@高點電視)
李怡貞也分析江坤俊的兩個聲明,見到上面寫着「保留法律追訴權」,便解讀江坤俊其實在警告大家「別再講了,我會告你」。今(11日),李怡貞在臉書補充,追訴權是專屬檢察官的用詞,「總而言之,並沒有江坤俊醫生所稱『保留法律追訴權』的用法,一般正常的律師也會知道不能這樣用,只有提出告訴、告發、自訴的用法。」
李怡貞說江坤俊在聲明中警告勿再提,否則提告。(圖/YT@高點電視)
李怡貞剛發文補充。(圖/FB@女人大律師李怡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