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自爆性經驗豐富 大談「田徑隊女生下面緊」慘遭解聘
女老師在健教課時,大談「田徑隊女生下面很緊」,分享性經驗慘遭解僱,她不服提起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南市1名約聘女代課老師在健康教育課時,和同學們聊自己的性生活經驗,又告訴同學們「運動員女生很多人要」、「田徑隊女生下面很緊」等語,遭校方認定性騷擾,將女老師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女老師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校方未具體說明解聘理由,故撤銷解聘處分,經校方再上訴後,最高法院又撤銷判決發回重審。
據判決書指出,臺南1名約聘的女代課老師於健康教育課時,告訴同學們「運動員女生很多人要」、「田徑隊女生下面很緊」等,並在課堂上分享她的性經驗,女老師認爲可以藉此拉近近師生距離,甚至糾正學生錯誤之性觀念,但經由同學們告誡後才得知自己課堂上的「題外話」不受歡迎。
經校方招開性平會議,發放135份問券詢問同學,問卷中詢問「健康與體育領域的老師在上課過程中是否有提到涉及兩性關係議題讓你(妳)感受不舒服的?」,選項則爲「有」、「沒有」,經調查後發現有32份問卷勾選「有」,同學們認爲女老師課堂上常常過於具體描述個人性生活與懷孕經驗過程,令人不舒服。
因此校方認定女老師課堂上的行爲構成性騷擾,雖然未達到嚴重的程度,但仍將女老師解聘,且教評會決議女老師1年內不得任聘爲教師。女老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爲,女老師事後得知自己的題外話不受歡迎,已有所收斂,且女老師僅爲代課老師,學校因爲此事未給予任何懲處直接開除女教師,有所不當,故法官認爲原判決未審酌女教師成績考覈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撤銷原處分。
經校方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認同前審見解,但女老師的言行是否只有解聘一途,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