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玩手機意外揭露妻子的婚外情 竟與保姆表哥拍性愛片

丈夫發現女兒玩妻子手機時,看到多則隱藏訊息羣組和半夜視訊通話紀錄而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對有臺美雙重國籍的夫妻,結婚後育有一對子女,卻因妻子與孩子保姆的表哥發生婚外情,引發法律訴訟。妻子與保姆表哥互稱「寶寶」、「寶貝」,甚至帶着孩子一起出遊,還拍攝性愛影片。這段不倫戀情因丈夫發現女兒玩妻子手機時,看到多則隱藏訊息羣組和半夜視訊通話紀錄而曝光。丈夫因此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損害145萬元。

據悉,原告阿德(化名)丈夫於2011年7月與妻子小瑛(化名)結婚,婚後育有一子一女。2021年7月,小瑛邀請阿力(化名)的表妹擔任孩子的保姆,阿力藉此機會與小瑛發展出婚外情關係。他們經常帶着孩子一同出遊,甚至拍攝性愛影片,互稱「寶寶」和「寶貝」,超越了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界限。直到2021年9月,阿德發現女兒在把玩妻子的手機時,有多則隱藏訊息羣組和半夜的視訊通話紀錄,阿德進一步查閱手機內容,發現多段性愛影片和曖昧對話,才揭發這段不倫戀情。

阿力則在阿德出示證據後,於2021年9月7日向阿德坦承婚外情,但仍於同年11月5日與小瑛一同前往陽明山約會、親暱相擁,更共赴汽車旅館開房間。

對此阿力辯稱,阿德主張被告於110年11月5日開房間約會云云,實爲阿德於同年10月底擅自帶子女返美,拒絕小瑛聯繫子女,小瑛於哀痛欲絕下向他求助,兩人始於同年11月5日相約討論子女會面問題,並以擁抱給予小瑛鼓勵,絕未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亦無原告所稱被告共同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一事等語。

小瑛辯稱,阿德與她的婚姻應適用美國加州法律,而依該法律,阿德無法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她與阿力之間發生性行爲。阿力也否認兩人有性行爲,表示與小瑛的接觸僅限於照顧子女和普通社交。

儘管如此,法院認爲阿力與小瑛的行爲已經超越了一般社交的範疇,構成對原告配偶權的侵害,因此判決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