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外出溜狗回家「手裡多1杯飲料」 機警母揭鄰居伸狼爪

女子外出溜狗回來手拿飲料,機警母揭鄰居伸狼爪。(示意圖/Shutterstock)

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的女子小芳(化名),日前在住處外帶小狗散步,被鄰居阿昌(化名)瞧見,先招手示意將她帶往住處附近巷弄內,見四下無人、伸出狼爪;返家後母親看到她手上多了杯飲料,進一步追查才揭露犯行,屏東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一審重判7年6月徒刑。可上訴。

小芳庭訊時表示,那天下午睡午覺起牀,走在住家外面,鄰居正巧騎機車回家,看到我在外面就跟我說,「進來給我摸一下,我給你一罐飲料。」我就跟他說不要,但是他叫我進去我還是跟他進去了,摸完之後他給我一罐汽水,手比噓的手勢,叫我不要講出去,就叫我出去了,

但阿昌否認犯行表示,是對方要求要我請她一罐汽水,我說好,她就跟在我後面進來住處,當天從頭到尾都在我家客廳而已,自己也不知道爲什麼會說我那天有摸她。

法官審酌各項證據認爲,阿昌明知對方爲心智缺陷人士,竟爲滿足一己私慾,利用她智能較常人爲低,難以有周全心智保護自身權益,竟嚴重戕害女子身心健康及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身心受創,且迄今未與女方達成和解。因此判他7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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