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想交醫師男友 攤販假扮騙上牀還威脅讓她變網紅

沈姓攤販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將滿18歲的女大學生,得知對方找男友條件是「醫師」,便假冒醫師和她交往,拍下與對方性交影片後,一再持影片要脅與對方發生性關係;臺北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與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沈11年6月徒刑、依強制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臺灣高等法院駁回沈上訴。

被害女學生雖就讀大學,也擔任學生會幹部,但爲輕度智能障礙者。沈姓男子2018年7月以CHEERS交友軟體與即將滿18歲的被害人交往,發現對方想找醫師爲男友,他隱瞞已婚身分,假冒大型醫院婦產科醫師與對方約會。

檢方指控,沈將被害人帶往臺北市中正區某飯店,在房間內與她發生性關係,另拍下對方的裸照、性交影片,取得不雅裸照、性交影片之後,「擁照自重」,7次以散佈裸照、影片脅迫被害人再與他性交。

此外,沈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以持有裸照、性交影片爲籌碼,威逼被害人繼續傳送裸照給他,被害人母親向警方報案,沈的犯行曝光,檢方起訴沈。

沈否認犯罪,辯稱「我和她之間是約砲」、「她都是自願和我發生性行爲」、「我並沒有強迫她」,但承認與被害人第一次性交時,就拍了裸照、性交影片。

女學生表示,沈有她的裸照、影片,還說要散佈裸照和影片,要讓她爸媽知道、要讓學校知道、要讓她成爲「網紅」,「我感到很害怕,只好再和他性交」,一審認爲被害人的說詞有臉書對話紀錄爲證,認定沈成罪。北院認爲沈利用被害人渴望找醫師男友的心理,假冒醫師性侵,並拍攝被害人裸照、性交影片,威脅繼續與他性交、繼續傳送裸照,行止不當至極,考量沈想談和解卻未達成,依法判決。

沈事後上訴,高院認爲他明知被害人有心智缺陷,卻爲了私慾而謊冒醫師性交再威脅,犯後避重就輕,僅坦承有與女學生性交併脅迫她拍攝傳送裸照,一再辯稱不知對方有心智缺陷,應予責難。考量沈以擺攤爲業,有妻子和母親要扶養,認爲一審量刑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

已婚的沈姓攤販佯裝醫師與一名弱智女大學生交往,拍下與對方性交影片後,一再持影片要脅與對方發生性關係。臺北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與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沈11年6月徒刑、依強制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臺灣高等法院駁回沈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