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金篇》翻轉命運 農業金庫挺過風暴更茁壯

農業金庫成立後扮演肩負吸收農漁會信用部轉存款及資金運用之政策任務。(本報資料照片)

成功的增資展示了在困難時刻,透過公私合作和積極溝通,農業金庫能夠找到穩定成長的出路,爲臺灣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農業金融能夠擴大資本基礎,更有效地提供各類金融服務,從農業貸款到保險,從金融普惠到創新金融產品。這不僅有助於農業生產的現代化,也能夠讓農民更好地應對市場變化和風險。

翻開臺灣農漁會信用部發展史,不難發現過去臺灣農漁會信用部的上層機構是由合作金庫、農民銀行、土地銀行擔任,不似日本、韓國、德國、荷蘭等,有完整的上下層級農業金融體系。直至2005年5月全國農業金庫(簡稱農業金庫)正式成立,兩階段的農業金融體系正式建置起來。農業金庫成立後扮演肩負吸收農漁會信用部轉存款及資金運用之政策任務;卻在2008年遭遇全球金融風暴,面臨巨幅虧損,備受批評;在主管機關協助與農會共識下,歷經增資減資,走過15年的發展,雖有挑戰,在扮演農業金融體系上層機構功能上,翻轉命運,持續往前邁進。

臺灣農會體系有三階段,包括基層農會、縣農會及全國農會。過去只有基層農會經營信用、經濟、保險及推廣業務;縣農會及全國農會經營經濟、保險及推廣業務,並無信用業務。早期農漁會信用部的餘裕資金以轉存到合作金庫、農民銀行、土地銀行爲主,與亞洲日本、韓國完整的農業金融體系有所差異。

1995年因部分農漁會信用部(簡稱信用部)經營失敗,引發一連串的擠兌風波,形成農業金融系統性危機,逾期放款比率於2000年時攀升至16.23%,之後36家淨值爲負之信用部遭金融重建基金(RTC)接管,有信用部概括讓與給當時的省農會(現全國農會),亦有信用部概括讓與銀行。因此,目前全國農會設有信用部,信用部概括讓與銀行後,亦已陸續恢復新設。

因信用部概括讓與商業銀行,將信用部切割,引發農會職員與農民的疑慮與不安;另方面,當時的主管機關財政部金融局(現金管會銀行局前身)採取「分級管理」措施,限制高逾期放款比率之農會信用部放款額度,引起農會人員高度不滿。加諸政治因素介入,在很短的時間內便醞釀出2002年1123農民大遊行。在農民大遊行後,召開「全國農業金融會議」,達成建置農業金融體系及農業金融監理一元化之共識。於是2004年1月施行「農業金融法」,農漁會信用部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現農業部前身)管理,農業金融局(現農業金融署前身)配合成立。

臺灣農業金融機構最大變革爲2003年公佈「農業金融法」,其中最大的含義爲完成農業金融法制化。其次,農業金融監理機構由財政部移轉到農委會「農業金融局」,順利完成農業金融監理一元化。2005年農業金庫正式成立,兩階層的農業金融體系正式成立,臺灣農業金融體系走進新的里程碑。農業金融體系之基層爲農漁會信用部,上層爲全國農業金庫。目前,農漁會設有信用部計有311家,分支機構844家(至2023年7月),遍及臺灣大小鄉鎮;農業金庫爲上層機構,扮演資金融通、業務輔導等功能。

(全文請見10月號臺灣銀行家;本文作者爲文化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