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

農村老人沒兒子,女兒出嫁,如果老人死去,那麼田地會歸誰呢? 在農村,這樣的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那麼這種情況下,土地應該怎麼處理?怎麼繼承?

1、出嫁之後,未遷出戶口,那麼出嫁女的耕地是和父母在一起的。經過2018年的土地確權,女兒會以確權共有人的身份出現在父母承包土地的《土地經營權證》上。這也就是說,出嫁女是和父母一起承包的耕地。那麼就不存在老人去世后土地歸誰的問題,因爲土地就是出嫁女承包的啊,她是確權共有人啊;

2、出嫁女的戶口遷出了或者已經在新居住地獲得了承包地呢。這種情況下,只能是通過繼承經營權的方式來繼承土地的承包收益了。這在《土地承包法》中有着明確的司法解釋的。出嫁女的戶口遷出了,就不算村集體組織成員了。對於之前承包的耕地,只是有經營權了。在新居住地未獲得承包地的情況下,可以繼承家庭裡全部耕地的經營權;

如果戶口遷出了,在新居住地已經獲得了承包田。那麼其在原居住地承包的土地就要被村委會收回了,因爲一個人只能承包一份土地啊。雖然這麼說,出嫁女也是可以繼承父母承包田的經營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