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頭條/里程碑判決!墨西哥灣漏油 BP或罰5400億
▲BP可能被處以新的民事處罰罰金,最高可達180億美元。(圖/翻攝自網路)
四年前,「深水地平線」(Deepwater Horizon)石油鑽井平臺發生井噴事故,造成11名工人身亡,數百萬桶原油流入墨西哥灣。自此之後,英國石油公司(BP)已經在賠償損害、清理環境上花費了逾280億美元,針對刑事指控認罪,其龐大規模也開始縮水。
但BP一直堅稱,它不是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方,這個鑽井活開中的承包商哈里伯頓(Halliburton)和越洋公司(Transocean)應承擔跟它同樣多、甚至更多的責任。
紐奧良一位聯邦法官4日首度直截了當的駁回了上述論點,稱BP確實是這起事故的罪魁禍首,唯有它「無視已知風險,明知故犯」。他還說,BP的「行爲十分魯莽」。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巴比爾(Carl J. Barbier)認爲BP在這起災難中不僅僅存在過失,而是存在重大過失,因此BP可能會被處以新的民事處罰罰金,最高可達180億美元(約5400億臺幣),幾乎是《潔淨水法案》(Clean Water Act)對於一般過失的最大罰款額的四倍,遠遠超過該公司準備的35億美元。
法律專家說,上項裁決是環境法的一個里程碑,因爲這次災難是美國史上最大的海上石油泄漏事件。此外,對那些繼續在墨西哥灣進行深海鑽探作業的石油公司而言,這項裁決也會發揮警示作用;墨西哥灣油井中的高溫高壓,對於最現代化的鑽井技術也是一種考驗。
司法部長霍德(Eric H.Holder Jr.)說:「我們很高興,法院的裁決將確保該公司爲其魯莽行爲承擔全部責任。」
這項裁決給BP的未來蒙上了陰影,該公司的聲譽已經遭到損害。而且烏克蘭的緊張局勢,也給它在俄羅斯持有的大量資產增加了風險。除了已經支付280億美元的索賠金額和清理費用之外,BP還被迫放棄了自己逾10%的石油和天然氣儲量,以及一些很有價值的管道和煉油設施,以支付索賠金額和提高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