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 衛局女員工墜樓案 前老闆涉性侵

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墜樓身亡,生前曾在臉書影射遭前老闆、長照機構廖姓執行長性侵,檢方原不起訴,遭高檢署發回再議後,重啓調查起訴廖男。(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衛生局1名女員工2020年7月墜樓死亡,她生前曾經在臉書影射遭前老闆、長照機構廖姓執行長性侵,家屬憤而提告,檢方一度不起訴,但臺灣高檢署發回檢方重啓調查後,案情大逆轉,新北地檢署認爲女員工墜樓原因與遭廖男性侵有關,5日依強制性交、強制罪起訴廖男,並建議法官重判廖男15年以上徒刑。

該女員工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於該長照機構任職,墜樓死亡6小時前曾在臉書發文指,「他宿醉強暴了我」、「過了好長一段生不如死的日子」,影射2017年9月員工聚餐後,被已婚的廖男在長照機構性侵,讓她終日處於掙扎、矛盾、羞憤交悔及生無可戀的低沉情緒中,如同已故林姓女作家《房思琪》一書翻版。

事後廖男指稱2人交往近2年,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2人互動與一般情侶無異。但家屬認爲女員工死因是與遭廖性侵有關,控告廖男性侵。

檢方原本認爲,女員工墜樓當天曾向衛生局檢舉,但離職後仍在臉書多次PO出與廖男出遊照片,也曾發文感謝廖男;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間仍與廖男頻繁對話,無證據認定廖男性侵,且難認女員工死亡與2人發生性行爲有因果關係,去年2月不起訴廖男。

但案經高檢署發回,檢方重啓調查後,廖男仍然否認性侵導致女員工死亡,僅坦承曾拉扯她。檢察官重新檢視女員工生前臉書發文,再比對長照機構、衛生局同事及女員工父母等人證詞後,認爲女員工貼文可信,認定她死因與遭廖男性侵有關,依法起訴廖男,並建請法院在強制性交罪量處15年徒刑、強制罪處1年徒刑。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對此事故深感難過及遺憾,案後除主動配合檢方調查,也協助家屬後續事宜,尊重司法偵辦結果。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