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新北衛生局女職員墜樓…千字文控「長官性侵」!檢調結果出爐

林女當天深夜於衛生局大樓頂樓墜落身亡。(圖/記者遊宗樺攝、翻攝臉書

記者陳以升、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一名林姓女員工去年7月3日深夜輕生,自衛生局頂樓9樓墜下身亡,林女在尋短前6小時還在臉書PO出千字長文,控訴長官、在某長照機構擔任執行長廖男性侵,全案曝光後引起社會關注。林女父母事後對廖男提出告訴,惟廖男否認犯行,且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也認定證據不足,今處以不起訴處分

林女輕生前曾於臉書PO出千字長文,指控廖姓執行長,「想到你用強暴、謊言暴力、背叛毀了我的人生,你卻還有家庭可以回,還有無知的羣衆可以靠,而我的傷痛要回歸給誰…」、「那天他宿醉強暴了我,把我從廁所拖到客廳再扛到房間,他嘴上說着:『再一下下就好』,他的動作卻沒有停過,掙扎了一個小時後,他達成了,並且用飛快的速度穿好衣物,說跟家人有約要出去玩,留下一片狼籍的房間與虛脫的我。」

文章曝光後立即引起社會輿論譁然,廖男資料背景也迅速遭到網有起底,隨後立即遭長照機構切割,解除執行長職務。對此,廖男事後也針對此案表示,對於林女選擇輕生感到遺憾,儘管對不起妻子、也承認林女是女友,但絕無性侵一事,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讓兩個家庭儘早恢復平靜。

但事後林女父母不甘女兒受辱,提告廖男強制性交、致人羞憤自殺等罪;檢方今調查偵結,表示廖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且從林女家屬提供2人出遊照片、及雙方對話內容等等,並未發現有積極證據認定廖男曾對林女有強制性交犯行;雖林女已經身亡,惟尚難認定被害人死亡與2人發生性行爲因果關係,核與《刑法》第226條第2項構成要件不符,今處廖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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