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告大日審判長裁定停審 建議好好打和基隆市府的官司

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出資興建基隆東岸商場2到4樓建物,擁有產權,被基市府「收回」後訴請法院裁判所有權。NET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建物移轉市府侵權並求償,審判長開庭時說,對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向大日問責「百思不得其解」,裁判中止訴訟,待NET與市府的訴訟有了結果再審。

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空間。大日後來引進NET爲協力廠商,並由NET出資增建2至4樓空間及負責招商營運。大日和市府的合約今年1月31日到期,市府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市府與大日的契約終止後,依雙方合約要收回商場建物,但NET主張出資興建並擁有產權。

東岸商場2至4樓興建完工,招商營業多年一直未登記產權。市府今年3月登記在市府名下,NET以市府爲被告,提起確認所有權訟訴。市府則以商場空間未能完成點交提出反訴,要求NET返還建物。基隆地院4月17日第1次開庭,雙方各自提出主張,聲請調查證據,審判長審理後,宣佈6月5日開第2次言詞辯論庭。

NET也控告大日侵權,法院今天開庭審理。NET律師指大日在與市府開會討論增建2至4樓時,口頭承諾未來會把建物移轉給市府,讓市府誤認有產權,使得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NET喪失向進駐2至4樓商家收租權利。

大日律師說,大日有以減租方式協助NET興建2至4樓商場,現有建物並非NET獨自出資興建,也無獨立產權。大日與NET簽定的合作契約,有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雙方契約隨之終止,以及把納入契約範圍的2至4樓空間移轉市府內容。

審判長指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NET以大日對市府的口頭承諾提告侵權,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NET爲什麼那麼急?如果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以結案」,建議NET「另外的案子好好打」。審判長當庭與雙方律師討論後,裁定停止訴訟。

基隆市東岸廣場(地下停車場、地上商場)重新招商引發爭議,原協力廠商NET向原營運商大日求償,審判長指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裁定停止訴訟。記者邱瑞傑/攝影

基隆市東岸廣場(地下停車場、地上商場)重新招商引發爭議,原協力廠商NET向原營運商大日求償,審判長指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裁定停止訴訟。記者邱瑞傑/攝影

基隆市東岸廣場(地下停車場、地上商場)重新招商引發爭議,原協力廠商NET向原營運商大日求償,審判長指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裁定停止訴訟。記者邱瑞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