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認可大巨蛋防火避難 都市設計由北市府自行審酌

內政部8日核發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劃書。(圖/資料照)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遠雄大巨蛋爭議多時,內政部8日表示,「臺北大巨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劃書,日前經臺灣建築中心評定通過,發給遠雄評定書。其後內政部受理遠雄備齊的評定書等申請資料,於今(8)日核發認可通知書。至於變更設計是否涉及應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審查都市設計審議部分,另由臺北市政府自行審酌確認。

內政部表示,這次遠雄提出申請變更,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條文範圍,由體育館擴大至全園區建築物(包括體育館及附屬設施文化城/商場旅館及附屬設施/辦公部分),免適用之條文由原5條調整爲6條,其餘無關免適用條文皆須按建築技術規則辦理,並由建築師簽證負責。

內政部指出,臺灣建築中心辦理本案評定業務,是由經內政部認可符合資格專家學者11人組成評定專案小組,並考量本案申請量規模及使用複雜度,分下沈式廣場地下停車空間、體育館及附屬設施、文化城/商場、旅館及附屬設施/辦公部分等四階段進行審議,共經13次書面審查與召開19次會議(含內部工作會議),審慎審查後方予通過,並由專案小組委員全數簽署同意書,於今年5月3日核發評定書。其後由內政部就文件完備等,進行行政查覈後,於今年6月8日核發認可通知書。

內政部提到,本案核發認可通知書後,仍應依建築法規定,由起造人遠雄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建照變更設計。至於變更設計是否涉及應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審查、都市設計審議部分,另由臺北市政府自行審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