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不當 開發金吃三罰單

金管會是金檢開發金2020年10月底到2021年10月日常業務時發現,金控的財務及業務、中壽的經營與不動產租約等,都會呈報一位大股東,及向未任職金控或董事會未委任權責的兩位經理人報告,因此對開發金開罰2,000萬元,並要求對前述三人求償,也對中壽開罰600萬元,凱基證則是調度自家餐廳人員支援大股東私人行程,並支付薪酬,被開罰240萬元。

這是繼今年3月,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因高階經理人蔘與大股東吳東進召開的會議被重罰後,第二件金控大股東涉入日常經營被重罰案。

開發金控表示,尊重主管機關的處分,並虛心檢討,針對缺失事項,已主動完成相關檢討改善措施,未來將持續強化落實內控機制,確保符合法令規範。

另外,因開發金董事長張家祝遭到金管會停職六個月,期間將由開發金副董事長楊文鈞代行董事長職務。

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並沒有限制金融機構大股東完全不得關心公司業務,但應有一定風控機制,畢竟有些資料牽涉公司股價及機密,可事先跟大股東溝通,再由法人董事去董事會表達意見,開發金要針對與大股東的溝通機制提出改善方案,讓大股東也能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再透過法人董事在董事會上表達意見。

金管會表示,在金檢時是發現開發金有將其併購中壽、換股的相關資料,報告大股東等三人,且中壽敦北新總部大樓的設計與發包等,亦有事先取得大股東等人事先同意,中壽的投資性不動產出租給關係人國亨開發,也由開發金相關人員代表國亨跟中壽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