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新委員同意權 恐成i16年底上市變數?

翁柏宗表示,相關業務像是今年底iPhone 16新機上市前的形式審驗,可能會受到影響。iPhone新機年底是否因此無法如期上市?引起果粉關注。

NCC指出,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都需經過NCC委員會,包括市售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芽)產品均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法須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才能販賣。例如,尚未取得形式認證之新款手機,第一支手機要進來臺灣前需做形式認證,並申請射頻器材進口證,此證需經過委員會確認。

惟據瞭解,手機進口相關認證事宜目前是由NCC北區、中區、及南區監理處負責,再提送每週三委員會議「確認」,截至目前,委員會鮮少針對新手機認證「實質審查」,換言之,每年數百款新機在臺上市,因爲在NCC委員會「卡關」而無法上市的,截至目前還未曾有過案例。市場人士分析,儘管NCC的四位委員同意權尚在審查中,但不致影響也不應該影響NCC日常運作的監理作業,包括手機上市前的形式認證。

行政院4月底提名翁柏宗、臺灣師範大學大衆傳播研究所特聘教授陳炳宏、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羅慧雯及NCC平臺事業管理處處長詹懿廉等四人爲NCC新任委員,並指定翁柏宗爲主委,陳炳宏爲副主任,任期均自今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