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人事案未通過有風險 行政院:新法施行日期還沒辦法報告

▲發言人陳世凱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昨天正式公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刪除NCC委員「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的「萬年條款」;但行政院表示,將等立院通過NCC新人事後,再指定新法施行日。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強調,行政院一定依法制精神施行,懇切的呼籲立法院趕快通過NCC人事審議。

陳世凱說,NCC的職權對一般民衆影響相當大,能不能運行對一般民衆平時的資訊收視影響非常大。例如最近的奧運轉播,轉播單位愛爾達若想申請新的轉播奧運頻道,如奧運1、2、3臺等,需在NCC獲准才能申請;收看奧運過程若遇到收視上中斷,也需要NCC協助要求業者儘速恢復通訊;如果收看過程中有重大斷訊,民衆求償的部分也需要NCC協助。

另外,還包括前陣子大家在討論的iPhone議題,大家很清楚NCC有很重要的職權在。針對廣播電視公司負責人要轉換,也需要NCC委員會同意才能做。

陳世凱說,總統在昨天公佈NCC相關的組織法的同時,也公告了打詐四法,打詐四法裡面有許多需要NCC幫忙跟配合,尤其針對黑莓機的溯源部分,需要NCC幫忙公告,甚至一些相對危險的網站或網路也需要NCC幫忙。所以如果NCC無法運行,對於整個打炸的進行會受到相當大的挫折。

「所以對行政院來講,NCC要繼續運行是相當重要的事情。」陳世凱舉例,過去NCC的組織法在2022年的5月4日也修正過,之後行政院依NCC組織法第16條規定,在2022年的8月27日實施,當時的處理方式是這樣。

陳世凱強調,對行政院來講,NCC繼續運行、不要空轉,是相當重要的過程,NCC組織法第16條也有規定,當法令公佈後,實施的日期由行政院命令實施,行政院會擇期實施,在實施之前,適用的是舊的NCC組織法。

至於有些媒體、在野黨質疑違法的部分,陳世凱說明,行政院是依法選擇實施日期,過去有相當多的法令在公佈後,施行日期都會針對行政單位有沒有辦法施行,來做日期的選定,例如國家安全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人口販運防制法,都不是公告之後立即實施。

「行政院一定都是依法制精神施行,所以要懇切的呼籲立法院,趕快通過NCC人事審議。」陳世凱強調,對行政院來說,NCC如果不能運行,這對國家來講會有相當大的影響,過去也看到,無論是在院會或是程序委員會,在立法院曾經將NCC人事的審議擋掉差不多8次紀錄,所以到目前爲止還沒有辦法確定立法院什麼時候通過人事審議。

陳世凱強調,也就是說,還沒辦法確定NCC如果新的組織法上路後,NCC能不能正常上軌運行,在這風險沒辦法解除前,施行日期還沒辦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