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開罰周玉蔻「辣新聞」300萬元 民視董事長連坐被罰20萬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本報資料照片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2022年9月市長選舉期間,在民視新聞臺、民視臺灣台聯播的「辣新聞152」節目,因爲影射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當時臺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父親章孝嚴的緋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統計接獲143件投訴,最後對民視新聞臺、民視臺灣台累計七案、重罰300萬元,創單一節目被罰最高金額紀錄;民視更因未盡監督個人資料利用,對代表人也就是民視董事長王明玉罰鍰20萬,創下臺灣新聞臺史上第一次董事長因節目違規跟着被罰鍰的紀錄。

NCC發言人翁柏宗說,民視新聞臺、民視臺灣台去年9月20日至23日播出「辣新聞152」節目等7案,討論「晶華緋聞案」與「蔣孝嚴家族爭議」議題,外部諮詢委員認爲,辣新聞揭露張小姐的個人家庭和婚姻生活,涉及個資法第2條「個人資料」的範圍,另外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妨害公序良俗,並於節目中公開特定人之個人資料,七案共罰300萬元。

此案也首創代表人連帶被處罰的紀錄,民視代表人王明玉被罰鍰20萬。主要是代表人對於個人資料之利用,未善盡監督之責,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0條,處罰鍰20萬元。

周玉蔻在事件爆發後,被張淑娟告上法院,雖然跑去現場「道歉」但不被接受,她辭去主持工作,民視新聞臺、民視臺灣台聯播的「辣新聞152」也停播。翁柏宗表示,尊重電視臺對節目規劃,不會過問停播原因。

NCC專委陳金霜指出,民視新聞臺、民視臺灣台雖然都有倫理委員會,都要節目落實自律,但民視相關節目泄漏張小姐的個資、相關婚姻狀況,除了並非公共事務外,還提到個人姓名、服務單位,NCC監看認定傷害公共利益、公序良俗。

NCC上回罰鍰百萬的案例,是2019年中天新聞臺在政論節目中播出農民丟棄超過200萬噸等內容,但後來被發現影片不實,NCC經審議認爲違反事實查證原則,損害公共利益,罰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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