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核處罰鍰1440萬元 中嘉:絕無規避將據理研議救濟

NCC針對三立入股中嘉案做出裁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4日以中嘉集團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意圖規避提供資料義務,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74條第2項規定,核處各系統業者120萬元罰鍰,合計裁處罰鍰1440萬元;中嘉今日傍晚迴應指出,NCC所指中嘉集團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意圖規避提供資料義務,並非事實。

中嘉表示,按中嘉集團所屬12家系統業者作爲被投資公司,除公司自身的股東名冊外,並未取得各股東的上層或間接持股者名單,但於主管機關調查的第一時間即發函予上層股東,懇請各股東惠予配合提供資料,已依法配合調查,絕無「意圖規避」。

中嘉集團向來尊重NCC的監理要求,經營團隊更是兢兢業業,在媒體環境面臨各種挑戰之際,仍不斷投資建設,提供消費者數位匯流的高品質服務;並投注資源舉辦數百場的媒體識讀等公益活動,認真踐行企業社會責任,本次遭受裁罰實深感遺憾,然中嘉集團仍將一本初衷,尊重NCC的監理與指導,並配合予以改善或修正,惟對於裁罰,中嘉將於收到處分書後,再據理研議與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