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坐機車出車禍要換人工陰莖 怒告友人
一名尚姓男子乘坐姚姓男子的機車,發生車禍致尿道斷裂、生殖機能毀損,將來須置換人工陰莖,精神受極大苦痛,向姚男求償醫藥費、看護費、慰撫金等1156萬多元,最高法院判姚男賠償375萬9450元定讞。
中央社報導,判決書指出,民國97年(2008)11月間,姚男受尚男之託,順道載他去中壢觀光夜市,但姚男被控騎車未與同向車輛保持安全距離,行經桃園縣中壢市龍岡路某巷口時,擦撞一輛曳引車,致尚男受到撞擊,尿道斷裂、左踝關節骨折等傷害。
尚男在一審主張,他正值青年,因尿道斷裂導致性功能喪失,將置換人工陰莖,精神受極大苦痛,請求姚男賠償醫藥費、看護費、慰撫金等1156萬多元。姚男則主張,當天基於好意搭載對方,途中不知爲何重心不穩而發生事故,他對車禍也萬分無奈,若他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尚男也有過失。
法院一審判姚男賠償375萬9450元,尚、姚兩造都提起上訴;二審審理後駁回,維持一審認定;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至於刑事部分,姚男被依過失致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