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掌摑老師被判一年半,路虎女司機扇耳光只拘留10天?律師解析

(原標題:男子掌摑老師被判一年半,路虎女司機扇耳光只拘留10天?律師解析)

大風新聞消息,8月28日,山東青島嶗山區38歲女子王某駕駛路虎車逆行插隊,辱罵對向正常行駛的26歲退伍軍人林先生,並連打十多個耳光致其口鼻出血。8月29日,女司機王某被嶗山區警方行政拘留10天並處罰款1000元。

逆行插隊的王某(右)下車與對向車輛駕駛人發生糾紛

2018年7月,河南洛陽32歲常某駕車偶遇同村的初中老師,想起20年前被體罰,常某連打老師4巴掌並拍攝視頻,後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半。

同樣是掌摑,爲啥判罰會有這麼大的區別?如果退役軍人林先生當時沒忍住還手了,結果又會如何?路虎女司機毆打退役軍人會加重處罰嗎?

9月1日,“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代理律師周兆成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採訪,分析幾個耳光背後的量刑差異。

>>>掌摑處罰不同

學生打老師與路虎女司機案性質情節法律適用標準不同

“常某6年前打老師4耳光被判1年半,爲啥路虎女司機打退伍軍人十幾耳光員只是行政拘留?”周兆成指出,這兩起當街掌摑案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差異——

其一、行爲性質和情節不同:常某打老師事件中,常某的行爲不僅僅是簡單的4個耳光行爲,還存在攔截、辱罵、打老師,並放任打人視頻傳播到網上,引起廣泛的社會關注和不良影響。這種行爲不僅侵犯了老師的人身權利,還對社會公序良俗造成嚴重衝擊。

青島路虎女司機毆打退伍軍人事件中,雖然女司機的行爲也很惡劣,但從目前的證據看,其行爲主要是一時衝動,沒有像常某那樣有放任傳播視頻擴大影響的行爲。

其二,法律適用標準不同:對於常某的判決,法院綜合考慮了多方面因素。他的行爲最終被認定爲構成尋釁滋事罪,一方面是因爲其行爲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如隨意毆打他人且情節惡劣,並且引起了較大的爭議和負面評價,被認爲對社會秩序造成了嚴重破壞。

路虎女司機的行爲雖然也涉及毆打他人,但要構成尋釁滋事罪需要滿足特定的“情節惡劣”條件。目前來看,女司機的行爲尚未達到這些條件,因此無法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只能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等行政處罰。

其三,案件背景和具體情況不同:常某打老師事件可能涉及到師生關係、歷史積怨等複雜的背景因素。而路虎女司機毆打退伍軍人事件中,退伍軍人的身份可能會引起一定的社會關注,但在法律適用上,主要還是根據行爲的具體情節和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退伍軍人的身份本身並不必然導致更嚴厲的法律制裁,而是要根據行爲的性質和後果來認定。

“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發後,常某寫下千字懺悔信,並希望老父親替他“負荊請罪”。截至目前,青島路虎女司機並未爲自己的言行向林先生道歉。

“20年後學生打老師”相關視頻截圖

>>>過錯程度和後果

男方如沒忍住還手認定互毆,或面臨治安處罰甚至刑責

“逆行、插隊、打人,留下滿臉是血的受害者,一腳油門揚長而去,張狂的路虎女司機哪裡來的勇氣?”

周兆成指出,路虎女司機的猖狂行爲有多種因素,比如個人性格的驕橫跋扈、法律意識的淡薄等。

目前退役軍人林先生表示,他沒還手是考慮他的車上有孩子,不想給孩子留下以暴制暴的壞印象,他是退役軍人,對方是女士,他知道如果動手會被判互毆。目前,他不會和對方和解,他只想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退伍軍人林先生當時沒忍住還手,會被認定互毆嗎?周兆成認爲應該要區分情況看。

“如果還手行爲被認定爲正當防衛,且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即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爲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採取的必要限度內的防衛行爲,那麼退伍兵哥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但如果還手行爲被認定爲防衛過當,即防衛行爲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周兆成表示:“如果雙方的行爲被認定爲互毆,那麼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以及造成的後果等情況,可能會面臨治安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已是頂格處罰

路虎女司機若存在“情節惡劣”,纔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被追究刑責

8月31日,網傳被打司機林先生傷情鑑定爲輕微傷。9月1日,記者聯繫青島市公安局求證,民警答覆稱此案的最新情況需關注官方通報,“後續的工作進展情況,請您時刻關注‘嶗山公安’的微信公衆號,或者是‘平安嶗山’的微博號。”

對此,周兆成指出,如果被打司機傷情鑑定爲輕微傷,一般來說,輕微傷不會構成刑事責任,但路虎女司機仍需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以拘留和罰款。民事責任方面,路虎女司機需要賠償被打司機的醫療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同時,毆打行爲也可能對被打司機造成精神上的損害,因此還需要承擔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

周兆成認爲,就目前來看,青島警方對路虎女司機行拘10天罰款1000元,已經是頂格處罰了。

周兆成表示,可能有人會有疑問,打人不是最多拘15天嗎?這是有條件限制的——要麼是結夥毆打他人,要麼是毆打殘疾人、孕婦、不滿14歲的未成年人或60歲以上的老人,要麼是多次毆打他人或是一次毆打多人。

“路虎女司機的行爲雖然惡劣,但不存在這些情形,因此無法適用10到15天的加重處罰。”

可能還有人問,那不能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嗎?周兆成釋疑說,毆打他人,要達到“情節惡劣”才能入罪,而根據兩高辦理相關案件的司法解釋,以下六種情形才能算是情節惡劣:

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因其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周兆成表示:“從目前看來,要追究刑責的話,要麼是路虎女司機曾經因爲打人留過案底,構成‘多次毆打’的情況;要麼結合現場情況,看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比如造成嚴重堵車、引發衆人圍觀等。如果都沒有,那麼的確很難構成犯罪。”

延伸閱讀

被路虎女司機毆打致口鼻出血男子:不考慮和解

日前,青島一名女子駕駛路虎車逆行插隊不成,毆打對向正常行駛司機,致其口鼻出血。當地警方通報,女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

8月23日,被打男子林先生告訴九派新聞,目前仍住院治療,頭暈噁心,花費四千餘元,“我不考慮和解,會申請行政複議,通過法律維權。”

被打男子林先生目前仍在住院治療

視頻顯示,女子追尾後與帶有“交通疏導”字樣紅袖套的工作人員爭執,推搡對方。之後她朝一名對向正常行駛的男司機撒氣,對其辱罵,猛擊其面部,致其口鼻流血。有多人上前勸阻,女子未住手,仍大聲喊道:“我逆行怎麼了?我打你怎麼了?”“你報警啊”。隨後,女子踹了對方的車輛,並駕車離開。視頻全程男子被打未還手。

以下是與林先生的對話。

九派新聞:描述一下事情經過?

林先生:事發青山漁村景觀臺拐彎20米處,現在是旅遊旺季,這裡經常堵車。女子一路逆行,衝上來,我差點沒剎住車。一開始她按了喇叭,想插到旁邊車道,我也按喇叭,卻看見她在車裡罵罵咧咧,我就上火了,沒有讓她。如果她當時好好跟我說,我肯定會讓。

在拍視頻之前,她已經下車罵我,並毆打我的頭部、臉部和頸部,拍打我的手機。當時我覺得無所謂,也沒想過報警。

她回車上之後,交通疏導人員過來勸阻,問她爲什麼要逆行。她與工作人員爭吵,推搡對方,又在倒車時與前方的旅遊大巴車發生剮蹭,接下來的事情被旁邊一位遊客拍到,就是網傳視頻裡那樣。

我被打出血後有點忍不了,想下車找她,拍視頻的小夥勸我不要動手,我也在勸說下恢復冷靜。當時雙向車都堵在一起,造成大擁堵。涉事女子開車離開後,警方找到了她。

九派新聞:你傷勢怎麼樣?

林先生:對方主要毆打我頭部,我現在還是頭痛惡心,經常性嘔吐,頭暈,正在住院治療。

九派新聞:注意到當時你一直沒有還手。

林先生:首先對方是女人,其次我車上坐着民宿客人,有孩子。而且我是一名退伍軍人,不可能跟她計較。這事給遊客的孩子也嚇着了,客人關心我,我說沒事,得先把客人安撫好。

九派新聞:事發後跟對方有沒有聯繫?

林先生:沒有見過面,警方問我處理意見的時候,我明確表示不接受調解,希望嚴肅處理,所以對方和家人沒有賠償道歉。目前已花四千元左右醫療費,自己承擔。關於對方信息不太清楚,沒有過問,對交通責任方面認定也暫不清楚。

九派新聞:此事對生活和心理有沒有造成影響?

林先生:我的心理承受能力還可以,但確實感到很委屈。經營的民宿已經停業,關閉了所有房源,等身體好點再營業。

九派新聞:對警方處理結果滿意嗎,有何訴求?

林先生:不太滿意警方公佈的處罰,我已申請傷情鑑定,結果還沒出來。我會繼續申請行政複議,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想給自己和關心我的人一個交代。畢竟最近很多人在支持鼓勵我,關心我的傷情,很感動,我的父母也很氣憤,很心疼,我也相信青島警方會作出公正處罰。

九派新聞:之前遇到過類似情況嗎?

林先生:沒有,我忍了又忍,對方太囂張,不過青島還是一個很好的城市,我也一直在宣傳青島嶗山,歡迎大家來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