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食笑氣導致車禍 辯稱:出車禍失去記憶

(翻攝照片姜霏桃園傳真)

1名26歲賴姓男子去年因吸食笑氣開車而導致車禍警方到場後發現賴男口中還含着氣球,並且車上留有一瓶笑氣,賴男矢口否認,指稱車禍後失去記憶不記得車禍當下情況,覈對血液檢驗報告及警方提供的照片後,賴男依公共危險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26歲賴姓男子去年10月28日下午1點32分左右,在車內用氣球吸食笑氣,導致賴男缺發注意力反應能力行經蘆竹新生路599巷口時撞上路邊車輛所幸無人傷亡,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賴男車上留有一鋼瓶,且賴男口中還含着氣球,經過抽血檢驗測得血液中含有氮氧化物成分,遭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賴男最初矢口否認有吸食笑氣的行爲,辯稱自己車禍後失去記憶且不記得車禍當下狀況,爾後根據證人穆姓男子陳述,與警方詢問時證述情節相符,經覈對抽血報告及現場照片,賴男遭依公共危險罪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10月28日下午1點32分左右,吸食笑氣後駕駛車輛,因精神不濟又缺乏注意力及反應能力,不慎撞及路邊停靠的車輛,警方到場後發現賴男口中還含着氣球,並且車上留有一瓶笑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