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侵強盜 女子4樓跳下獲救

徐姓男子去年因遭發佈通緝逃亡,住在王姓友人家裡,因缺錢花用,到桃園中壢陳女家中行竊,還用辣椒水攻擊全裸的陳女,並用束帶綁住她,遭法院判8年10月。(賴佑維攝)

徐姓男子去年因遭發佈通緝逃亡,住在王姓友人家裡,因缺錢花用,到桃園中壢的陳女家中行竊,還用辣椒水攻擊全裸的陳女,並用束帶綁住她,陳女急忙之中從4樓跳到隔壁鄰居家中並報案,徐遭桃園地方法院依侵入住宅強盜罪判8年10月。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徐姓男子去年7月因毒品案件遭發佈通緝而展開逃亡,住在王姓朋友家中,偶然得知陳姓女子在中壢住處珠寶鑽石,因此和王規畫趁着陳睡覺時,入內偷東西。若陳驚醒,就壓制她不能抗拒,再搜刮財物

徐男商量好後,去年9月4日凌晨帶辣椒水、束帶前往陳女家中,徐先利用水管爬到4樓再入侵,陳女聽到聲音起牀查看。徐見狀隨即對全裸的陳女噴灑辣椒水,並以束帶捆綁她。還恫稱其是黑道,倘不交出財物要陳女死,共蒐括鑽石戒指4枚、玉石項鍊3條、項鍊2條、手錶2條、鑽石3顆、鑽石耳環1顆、玉石及500元等。期間還要拿走陳女的結婚戒指,陳女苦苦哀求才放過。

陳女趁着徐在1樓時,跑到4樓並跳到隔壁鄰居家中,摔破鄰居家3樓遮雨棚,鄰居發現隨即救下陳女並報案,徐返時,雖發現陳不見了,但也不管她,搭計程車跑走。警方獲報趕往,在陳女住處找到鞋子手機等,當天晚間逮捕徐男。

徐雖稱沒有以性命要脅,但法院認爲,若不是這樣,陳怎麼會從4樓跳樓?另外王男雖辯稱只有計劃行竊,沒有要強盜,但是徐犯案過程一直和王聯繫,法院認爲2人是共犯,依侵入住宅強盜罪判徐8年10月、王8年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