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剛提新車上路就被扣3分,原因竟是車窗不夠透,男子怒問:出廠自帶的憑什麼罰我?

“這個膜是出廠自帶的,憑什麼罰我?”一男子剛買新車就被交警攔了下來,罰款200元扣3分,理由是車窗膜的透光率不符合規定。男子大怒,自己動都沒動過,要罰也是4s店該罰,憑什麼算到自己頭上,於是他將交警大隊告上法庭,最後法庭的判決也是耐人尋味。

一、案例回顧

老王是個普通的上班族,每天朝九晚五,他有個不大不小的夢想,那就是買一輛屬於自己的車,週末的時候能帶着全家去郊遊,看看外面的世界。時間一天天過去,老王的存款也漸漸多了起來,終於,在一個陽光明媚的週末,他帶着攢下的錢,走進了心儀已久的4S店。最後,在銷售員的推薦下,他選定了一款性價比高的家用轎車。

兩個月後,4S店通知老王可以去取車了,那天,老王特意請了假,一大早就來到了店裡,確認無誤後,他便興高采烈地開着新車回家了。但就在老王提車後的第三天,他像往常一樣開着新車去上班,卻在一個路口被交警攔了下來,老王心裡咯噔一下,不知道自己哪裡做錯了,他乖乖地把車停好,等着交警過來。

交警走到車前,先是敬了個禮,然後讓老王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老王連忙從車裡拿出證件,雙手遞給交警。交警仔細看了看,又繞到車後,看了看車牌,接着走到車窗前,用手指輕輕敲了敲車窗玻璃。“你這車窗貼膜不合規啊,透光率太低了。”交警嚴肅地說。老王一聽,愣住了,他這才注意到自己的車窗貼膜確實比其他車要暗一些。他趕緊解釋道:“這貼膜是出廠自帶的,我沒動過啊!”

交警搖了搖頭,說:“不管是出廠自帶還是後來貼的,只要透光率不符合國家標準,就要接受處罰。你這車,記3分,罰200元。”交警一邊說着,一邊從口袋裡掏出罰單,開始填寫。

老王看着罰單,心裡那個冤啊,他本想買個車好好享受一下生活,沒想到剛開幾天就攤上這事兒了。他試着跟交警商量:“能不能通融通融,我這真的是出廠自帶的,而且我平時開車都很小心的。”

交警聽了,耐心地解釋道:“同志,我這也是按規矩辦事,車窗貼膜透光率不夠,不僅影響你自己的視線,還可能對其他車輛造成安全隱患。”交警把罰單遞給老王,又指了指不遠處的一個檢測點,說:“你可以去那裡測一下貼膜的透光率,如果確實不符合標準,就趕緊去換了吧。安全第一,別爲了這點小事兒,出了大麻煩。”

老王接過罰單,心裡雖然不情願,但也知道交警說的是實話,他點了點頭,表示會盡快去處理。回到家之後,老王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明明是4s店的問題,爲什麼要自己來承擔這個責任。於是,他把交警大隊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撤銷這一處罰。

二、法律分析

那麼交警對老王的處罰究竟合不合理呢?

根據我國《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車窗貼膜必須保證足夠的透光率,以確保駕駛員的視線不受影響,同時減少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視覺干擾,保障行車安全。”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於違反車輛安全技術標準的行爲,如車窗貼膜不符合規定,可依法進行處罰。

在本案中,老王購買的新車車窗貼膜透光率不符合國家標準,無論這是出廠設置還是後續加裝,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都屬於違法行爲。因此,交警對其進行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是合法的。

不過,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生產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在本案中,如果老王能證明貼膜問題源於車輛出廠設置,那麼他就有權向4S店或車輛製造商追究責任,要求其承擔因產品缺陷導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貼膜不合規而產生的罰款、更換貼膜的費用等。

最終,法院做出判決,交警大隊對老王做出的處罰是基於相關法規執行的,不存在違規問題,因此駁回了老王的撤銷訴求。不過對於老王造成的損失,法院建議他可以向4s店提出賠償申請,如果4s店拒不賠償,老王有權提起訴訟。

三、總結啓示

對於這件事,網友們也是吵翻了天,有網友認爲,既然是4s店的問題,爲什麼交警隊不去4s店進行處罰呢?還有網友說,4s店售賣這樣的車,難道不應該受到其他部門的監管嗎?

那麼你覺得本案的判決結果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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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範小湘

來源: 中廣電熱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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