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被南警查獲扣牌 竟是用網購假車牌上路

▲40歲蔡姓犯嫌所駕駛之車輛,涉嫌在網路上購得僞變造之號牌來懸掛,警方依法告發查扣該車輛,並依行使僞變造特種文書罪嫌將蔡嫌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佳里分局西港分駐所於8月21日晚上6時許,查獲一宗涉及僞變造車牌案件,有效防止潛在犯罪行爲擴大,全案依行使僞變造特種文書罪嫌移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佳里分局西港所所長蘇家戊、警員周志佳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所懸掛之號牌爲警察機關通報之僞變造車牌,即上前攔查並發現車牌號碼與監理單位所登載之資料不符,另該車懸掛之號牌仔細查看後有僞變造痕跡,經詳細比對確認證實該車懸掛之號牌爲僞變造,該名40歲蔡姓犯嫌所駕駛之車輛,因日前酒後駕駛被警方查獲而吊扣其車牌,蔡嫌在尚未經合法途徑恢復車牌情況下,不知悔改反而在網路上購得僞變造之號牌來懸掛,警方依法告發並查扣該車輛,並依行使僞變造特種文書罪嫌將蔡嫌送辦。

佳里分局表示,使用僞變造車牌行駛道路等情事,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0,800元外;另製造、販售、使用僞變造車牌者亦將違反刑法第212條、216條行使、僞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論處,民衆勿貪圖小利,身陷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