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爲見女兒精神耗弱駕車撞死人 竟推保險可理賠2千萬
事發當時畫面,胡姓男子駕車撞死人,賠償推給保險公司。(資料照)
胡姓男子去年7月2日從彰化駕車北上,清晨行經士林區中正路、承德路4段,高速衝撞對向汽機車,撞死1名機車騎士,檢方去年11月以殺人罪起訴,但經三軍總醫院精神科醫師鑑定,他因幻覺、疲勞駕駛雙重影響,辨識能力顯著下降,但因車禍致人於死,牽涉「毒駕」,檢察官表示將在研究是否要變更起訴法條。
51歲胡男聲稱,因疲勞駕駛釀禍,根本不認識死者,否認有殺人的故意。並稱,他的汽車保險有投保2000萬,死者家屬可以獲得賠償,但也要放他出去才能處理,不然過了期限,對於被害人家屬也不見得是好事。辯護人則稱,胡男的兄弟不理他,女兒也只能協助處理。法官告訴胡男,可以透過法扶找律師協助。
三軍總醫院曾姓醫師擔任鑑定人、證人身分,報告指出駕車前聽到一個聲音,要他開車北上找女兒「要跟女兒一起吃飯」、「去指南宮還願」,儘管驗出有微量的毒品,可能是施用安非他命毒品,也可能是疲勞駕駛,雙重因素導致辨識能力降低,應符合減刑條件。
辯護人則稱,胡男施用安非他命,第一次尿液篩檢是陽性,複檢則是陰性,顯示劑量很少,若以代謝速度,前一次施用間隔48小時到96小時,是否會影響胡男駕駛能力,致不能安全駕駛,還有疑慮。但法官提醒,如果是過失致死,那就有「毒駕」的疑慮,檢察官則表示要回去再研究是否變更起訴法條,法官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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