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染疫攤商男 收治期間輕生
南投染疫攤商男,因情緒不穩,在彰化醫院隔離收治時輕生,縣府擬從寬認定,發放慰助金。(資料圖片/黃國峰南投傳真)
南投縣連續16天零確診,但卻傳出一名31歲案14406的埔里攤商男,在彰化某醫院輕生,該男子因受1名同爲攤商案14356的好友所傳染,但因該好友已康復離院,自己又被認定涉嫌毒品案,疑是情緒不穩而輕生,雖非染疫死亡,但南投縣府衛生局從寬認定,將報請縣長依行政裁量權,給予家屬關懷協助。
據瞭解,31歲攤商男與朋友(案14356),2人都設籍南投埔里,同在臺中夜市擺攤,今年5月因爲疫情,結束營業後,2人開始到彰化、苗栗、桃園等處遊玩,期間2人被查出曾在彰化某超商買毒品,因而列爲毒品管制人口。
南投社勞處長林志忠表示,這位31歲埔里攤商男,因爲染疫送往集中檢疫所收治期間,自認是因爲在不知情之下捲入毒品案,心理不穩定,加上又被好友傳染,雖是無症狀確診者,但Ct值一直無法轉好,隔離期滿還無法離院,最後情緒不穩下選擇輕生。
林志忠表示,將在收到衛生局資料後,由縣長決定是否依「社會救濟會報」,納入急難救助經費慰助方案,依家庭經濟狀況差異,由縣府提供10萬元、15萬元到20萬元不等的慰助金,希望能直接協助其家屬及家庭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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