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正副議長涉賄起訴仍將訪日 法院:無棄保潛逃跡象

涉及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被起訴的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外傳將隨團出訪日本仙台。(本報資料照片)

搶攻疫後國際旅遊商機,臺南市4月1日將包機直飛日本仙台,外傳涉及正副議長賄選案的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也將隨團出訪。對此,臺南地方法院認爲,此案移審該院後,至今並無邱莉莉、林志展2人可能棄保潛逃的跡象,一切將依正常程序進行。

臺南地院行政庭長劉秀君指出,檢方偵辦時,已對邱莉莉、林志展重金保釋;全案起訴移交法院審理後,負責審理的法官林嶽葳也訂於4月24日召開準備程序庭。由於目前並無跡象顯示邱、林可能棄保潛逃,因此仍將按正常程序審理,除非有異常訊息,法官纔會另行考量。

臺南地檢署也認爲,經考量邱、林均是市議員,且有固定居所,當初偵辦此案的檢察官也認爲,重保即可防止逃亡。

據查,偵辦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的檢調人員,今年1月3日展開搜索、傳喚行動時,邱莉莉與林志展分獲被檢方諭知50萬與20萬元交保;2月7日檢調再度傳訊邱、林2人後,諭知邱莉莉150萬交保、林志展120萬元交保,但檢方2次強制處分均未限制2人出境。

案經南檢於3月2日偵結起訴移審後,6名在押被告也被送到法院,經法官訊問裁定李文俊交保100萬元、黃麗招交保100萬元、郭再欽交保300萬元、楊志強交保200萬元、黃怡萍交保50萬元、林士傑交保200萬元,但6人均限制住居。

不過,同案被起訴的邱莉莉、林志展、市議員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等4名被告,則未限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