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槍恐嚇換5輛小黃 2次換裝仍遭逮

張男與人糾紛結怨,凌晨到藝品店開槍恐嚇,臺中地檢署將他起訴。(陳淑芬攝)

29歲張姓男子綽號黑狗」男子發生糾紛結怨,他凌晨持改造手槍到某藝品店,朝鐵門開2槍恐嚇逃逸。特別的是張男心思縝密,犯案過程連換5輛計程車,還一路迂迴徒步繞行、2度換裝,仍被警循線查獲,臺中地檢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在2016年間以新臺幣2萬元的代價向綽號「阿發」男子,購入改造手槍1支及多顆子彈。他在2019年2月28日晚間將槍彈置放不知情的友人車內將車開進自己位於臺中市南屯區住處社區

張男隔天凌晨零時30分,將車開到北區錦祥街巷弄內,在車內換裝,改穿戴黑色帽T、長褲口罩球鞋,並手持1只塑膠袋,徒步離開;走到進化路附近搭乘第1輛小黃,前往三民路民族路口下車;再步行走到中華路民權路口,換搭第2輛小黃,到北屯區下車,在凌晨1時53分徒步走到某家藝品店,持改造手槍朝鐵門連開2槍,徒步逃離現場

張男開槍後,走到北屯區崇德路附近,丟掉裝有子彈的塑膠袋,在凌晨2時許搭上第3輛小黃,到福星路附近下車;在附近巷弄內繞行後,轉搭第4輛小黃,到東山路一帶下車;又在附近徒步繞行後,再搭第5輛小黃返回錦祥街停車處,進入車內換裝後,凌晨4時24分開車返回住處。

張男犯案過程共5度更換小黃、2度換裝,仍被警方循線拘提到案,警方並起訴犯案槍彈。張男供稱,他與「黑狗」發生糾紛,纔到藝品店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