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後偷機車載妻逛廟口夜市撞車 身分曝光是竊盜慣犯

一名曾姓男子酒後偷機車,竟還載着妻子逛廟口,警方一查發現查出曾男除酒駕竊車外還是慣竊。法院判決曾男竊盜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另外酒駕的公共危險罪部分應執行6月。(徐佑升攝)

一名曾姓男子於基隆酒後偷機車,竟還載着妻子逛廟口,在回家途中不勝酒力逆向撞車。警方一查發現曾男除酒駕竊車外,還涉及多起竊案,經檢方偵查後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曾男竊盜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另外酒駕的公共危險罪部分應執行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男去年5月20日先在基隆廟口一帶海產店吃晚餐時,喝了4、5瓶啤酒,同晚6點半多先在義三路9號,也就是極樂寺附近的騎樓,發現陳男停放騎樓的機車,鑰匙還插在電門上,認爲有機可乘,便順手牽羊,偷騎走機車。

沒想到曾男偷車後,還大搖大擺地載妻子在廟口一帶閒逛,直到當晚8點多沿東信路、培德路往新北市瑞芳區回家途中,因不勝酒力酒駕,逆向撞擊到對向陳男駕駛的轎車後人車到地,夫妻兩人都受傷。

員警接獲通報後前往現場處理事故時,對曾男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成分達每公升0.66毫克,酒測值已超標,並將他帶回警局調查,又查出曾所騎的機車是偷來的。

基隆與瑞芳警方再深入追查後發現,曾男竟又是竊盜慣犯。曾男行經潘女住處,見鐵卷門未關,無故侵入潘家竊取潘女放在桌上的黑色側揹包,內有身分證、健保卡、提款卡等物品及現金500元,得手後取出現金,再丟棄揹包。

曾男去年2月間,又趁龍男到屋後如廁時,進入龍男經營的雜貨店,開啓櫃檯上的收銀機抽屜,竊取現金1000元后離去。龍男聽聞收銀機抽屜開啓聲響,查看後發現現金遭竊報案。不僅如此,曾男另見簡男住處大門開啓、屋內無人,無故侵入屋內,偷走神桌上神像佩掛的金牌3面得逞。

基隆地院審理後,因曾男對被控的5件竊案都自白犯罪,法院檢視相關事證認定犯行,依竊盜、公共危險和侵入住宅等罪判刑,竊盜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酒駕的公共危險罪部分應執行6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