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藥廠製造動物用僞藥 負責人父子具保共130萬元

臺南地檢署偵辦藥廠涉嫌製造動物僞藥,搜索傳訊7人,5人交保候傳。(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藥廠製造動物用僞藥,於4月1日指揮檢警調執行搜索5處,傳訊7人到案,扣得金黴素稀釋液、安莫西林懸浮稀釋液等動物用僞藥及生產機具檢方訊問後,認爲楊姓藥廠負責人廠長父子2人制造金黴素稀釋液等僞藥販賣,楊姓負責人具保80萬元、廠長50萬元,楊姓業務員趙姓藥師各具保5萬元。

臺南地檢署檢察黃慶瑋,接獲臺南市政府告發藥廠涉嫌製造動物用僞藥,指揮檢察事務官、臺南市刑警大隊高雄湖內分局司法警察會同臺南市及高雄市動保處人員,於4月1日執行搜索5處,傳訊7人到案,扣得金黴素稀釋液98箱(每箱12瓶)、安莫西林懸浮稀釋液100cc裝21箱(每箱24瓶)等動物用僞藥及生產機具等物。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製藥公司負責人、廠長等楊姓父子,未經覈准擅自制造金黴素稀釋液等僞藥,販賣給臺南、高雄、嘉義地區養豬戶諭知楊姓父子各具保80萬元(負責人)、50萬元(廠長),楊姓業務員、趙姓藥師各具保5萬元。

檢方指出,凡動物用藥品均應經主管機關檢驗把關,業者爲圖牟利,以不明物質液體稀釋合法疫苗濃度方式,非法制造僞藥、劣藥對外販售,損及畜農權益經濟發展本署嚴正查辦,以增進動物用藥品品質,維護動物健康,健全畜牧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