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奎博/只准自己放火,不許地方點燈的蔡政府
▲總統蔡英文。(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這幾天,中央部會對新任地方首長「開砲」的就是陸委會。因爲韓國瑜在接受中國大陸媒體訪問時說,在未來兩岸關係政策發展方向,「是民進黨中央跟着地方走」,所以陸委會特別發表聲明說,兩岸關係發展及政策方向是中央職權,地方政府應依循法令,在法定權責範圍內推動業務,「才能掌握分寸」。
陸委會那麼快速地迴應韓國瑜,當然不是因爲兩岸政策「中央跟着地方走」是假新聞,而是很可能因爲臺灣已經邁入總統大選的前哨戰,兩岸關係則是總統大選的重要關鍵因素之一,如果現在被支持「92共識」的高人氣政治明星帶風向,則未來真正進入總統大選的肉搏戰時,會讓民進黨更不好應付。
代表中央的兩岸互動?
韓國瑜在受訪時說,他得了90萬票民意在兩岸政策的授權,「已經沒有中央與地方的分別」,而這個政策最後要回歸一個本質,那就是兩岸政策要以民衆怎麼好好過生活爲依歸。這樣的語意順序確實讓部分人士覺得,他主張從今開始高雄市的兩岸互動,就代表了中央政府的兩岸政策的方向,所以引起了一些批評。
但持平而論,觀諸訪問上下文,韓國瑜的說法似乎不是說民進黨政府的兩岸政策要跟着高雄市走,而是要跟主張兩岸和平交流、經濟發展優先的縣市(包括無黨籍人士執政的臺北市)走,以免忽略了諸多民衆對於兩岸關係的正面期待。
陸委會針對韓國瑜發出的聲明,其意自然是在告訴社會大衆,陸委會纔是兩岸政策的最高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應與之配合纔不違法逾矩。問題在於當中央的兩岸政策被地方政府認爲不符合發展地方經濟、促進人民交流的時候,地方可否不服從中央?地方政府有沒有辦法像「太陽花運動」那般以「公民不服從」爲由而恣意爲之?一般的論述都是認爲沒有。
但話說回來,爲何中央政府可以不照法定權責行事,但卻要求地方政府要在法定權責之內行事呢?
例如蔡英文政府在外交及具有主權意涵的國內外場域,能稱但不稱自己爲中華民國,又儘量稱對岸爲「中國」,罔顧中華民國這個繼承自中國清朝的政府仍存在於臺澎金馬地區及若干國際法律條約之中的事實;行政院長賴清德史無前例的以院長身分在立法院宣稱自己是「務實的臺獨工作者」,蔡英文對此則輕描淡寫帶過。
蔡英文政府打法律擦邊球的例子就更多了,例如國慶日的主題符號設計愈來愈沒有「中華民國」的印象、不慶祝臺灣光復節、不紀念對日抗戰中如「七七事變」等重大事件、不舉辦第一次世界大戰停戰百年的活動(中華民國是戰勝國之一)、宣傳臺灣從來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法律雖沒說不行,但此等中華民國政府不彰顯自己的政治符號、刻意淡化自己與臺灣連結等荒謬情事,難道也要地方政府依樣畫葫蘆嗎?如此,國將不國。
地方只能無奈跟着中央走
蔡英文政府的所作所爲也不得不讓人懷疑,民進黨心裡是不是認爲,高雄市政府以及其他縣市政府是否都該反對「九二共識」(在馬英九執政時期)與「一中各表」(在李登輝及馬英九執政時期)這些並未違法的兩岸交流政治基礎,這些地方政府也不能主張在刻意淡化統獨爭議考量下的「兩岸一家親」,即使這種論述從歷史與血緣而言是有所本而且有助於兩岸交流與認識的?中央政府把兩岸關係導向緊張與僵持時,地方政府就只能無奈地跟着中央政府走?
蔡政府執政之下的兩岸政策,難道「只許中央放火、不許地方點燈」?看來似乎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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