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光電弊案 市長黃偉哲以證人身分應訊4小時從地下室離開
臺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今傳喚市長黃偉哲,引發地方諸多揣測。黃偉哲上午9:25分進入臺南地檢署,經4小時詢問後,約於下午1:30分離開,以證人請回。黃偉哲改從地下室,走民衆通道離開臺南地檢署。同時,檢方也借提在押中前經發局長陳凱凌,進一步釐清他在相關案件扮演角色。
檢方指出,檢察官偵辦轄內光電產業疑涉不法案件,今日上午以「證人」身分傳喚臺南市長黃偉哲至南檢訊問,以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
檢方指出,針對外界質疑臺南轄內光電利益糾葛涉及不法案件,檢方將持續蒐證、調查,一切均依調查所得證據爲認定。
臺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今傳喚市長黃偉哲,經4小時詢問後,約於下午1:30分離開,以證人請回。黃偉哲改從地下室,走民衆通道離開臺南地檢署。記者邵心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