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公園野戰女高中生 商議「內射價」5000元
▲女高中生。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CFP)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一名16歲的女高中生,付費與其發生性關係,甚至2人還協議若「內射」要加價,男子則要求女高中生傳裸照給他。男子最後被依製造少年性影像、對未滿18歲少女有對價性交罪,合併判處1年8月,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王姓男子在2023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6歲女高中生,2人協議以3000元可以做愛,但要「內射」的話要5000元。男子同意,並相約在某處公園涼亭發生性行爲。
最後男子被逮捕,法庭上男子辯稱以爲女高中生已經超過18歲,但女高中生表示有跟對方表明剛滿16歲,而法官也從男子IG中發現女子的照片及裸照,最後被依製造少年性影像罪判1年3月徒刑、對未滿18歲少女有對價性交罪判刑7月,合併應執行1年8月刑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