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女模命案免死兇手程宇 爽住飯店另遭判刑

程宇再因爽住飯店等案,今遭判刑。(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犯下南港小模姦殺命案兇手程宇,一審獲判無期徒刑。而檢方另外查出,他2016年10月以以僞造的信用卡,帶外籍女子松山區旅店投宿,住宿期間還向旅店人員借用筆電,總共住宿9晚,最後帶着筆電落跑;另外還侵佔友人的Iphone 6S手機。一審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行使僞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8月、「侵佔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二審高等法院24日駁回上訴,維持8月、4月與拘役40日,可上訴。

程宇去年3月涉性侵殺害陳姓女模,本月初獲得一審士林地院判處無期徒刑,理由是他並非預謀殺人,且所使用的殺人工具,僅有死者隨身包包揹帶手段並非最殘暴,雖然他有諸多辯解,乃人之常情,最後單純依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刑。宣判當時,程宇面無表情,但卻被記者發現,他在走上囚車回到看守所前,步伐從宣判前的沉重、緩慢,變得輕盈、箭步如飛,與旁人聊天時,還笑說「我以爲會被判死刑」。士林地院的無期徒刑判決也引發各界痛批。

至於本案則是去年3月案發後檢警單位另外查獲的案件。他在2013年間多次犯下性騷擾案件,遭判刑5月、緩刑2年,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必須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但他從2016年7月開始,12次通知不到,此部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另外他在2016年底,謊稱自己是年收入上億元的集團總裁,與友人見面過程中將對方的Iphone 6S手機取走,假裝餐廳外講電話,帶着手機落跑,這部份則涉嫌刑法「侵佔罪」。

檢警也查出,他2016年10月底,帶着新加坡籍女伴到松山區五星級酒店住宿,持僞造信用卡支付費用,住宿期間還在餐廳吃飯、向飯店租借筆記型電腦,隨即不見蹤影,讓酒店損失5萬多元、價值3萬多元的電腦,被害人報警處理。檢方在程宇犯下殺害女模案後,對程宇追加起訴。

一審依照3項罪名將程宇判刑。案經上訴,高院審理後,28日宣判,駁回檢辯雙方上訴,仍維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行使僞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8月、「侵佔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其中「侵佔罪」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先行定讞,至於「行使僞造信用卡罪」仍可上訴第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