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警二大過免職 涉毒遭羈押禁見

南港分局查獲自家員警吸毒,查扣毒品等贓證物。(中時資料照)

臺北市南港分局警備隊35歲王姓員警昨日被檢警搜索在新北市住處,查獲1小包安非他命等違禁物品,被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新北地檢署復訊後,認爲王員涉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疑重大,聲押禁見,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王員是警專第26期畢業,曾在信義、大安分局擔任偵查佐,去年10月改調南港分局警備隊。南港分局長王炳睿表示,王員已不適任警察工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記二大過及免職處分,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考覈監督不周責任。

對此,南港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行爲,向來秉持「警紀警辦」精神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汰除不適任員警,從嚴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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