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大橋斷裂6死 營造4人判刑

南方澳大橋2019年斷裂造成6死12傷,宜蘭地院昨判決出爐。本報資料照片

2019年10月1日上午9時半許,中油公司1輛油罐車由西向東駛經南方澳大橋,大橋吊索突然斷裂,導致橋體坍塌,壓到當時停泊橋下3艘漁船,造成船上3名印尼、3名菲律賓漁工死亡。

判決指出,營造商並未依照設計圖施作吊索的防水系統,南方澳靠海潮溼多雨,吊索的鋼絞線、錨頭長年受到高沿海風雨雨水侵蝕,拉力大幅減少導致斷裂,林、吳、陳、邊4人應注意而未注意,事後均否認犯行也沒有賠償家屬。

至於2名港務公司前經理判無罪,地院表示,南方澳大橋是港區道路,並不屬於「公路法」所定義之公路,當時臺灣港務公司也無規定要辦理特殊性橋樑檢測,依2人的權限與職掌,難以認定他們有義務巡檢吊索系統鏽蝕。

南方澳大橋下紀念牆去年10月揭幕,紀念大橋斷裂事件中逝去6名外籍漁工。圖/蘭博提供

遭判處2年的吊索工程現場負責人邊曉耕,昨從新北市新店區到宜蘭地院聽判,事後拄着柺杖下樓,坐在宜蘭地院一樓大廳的樓梯口,感嘆判決對他非常不公平。

邊曉耕說,負責吊索工程九鼎預力公司,是當時全臺灣僅有足夠噸位的千斤頂的公司,然而大橋還沒開工,公司1994年就破產了,人也跑光了,可是沒有其他公司可以替代,他基於幫忙的心態,過去現場盯着物料運送等項目,並不是工程技術人員。

邊曉耕認爲,整個南方澳大橋2、3億元的工程,九鼎公司負責的部分只有連工帶料1000多萬元,開工典禮、完工典禮乃至初驗、複驗都沒通知他這個名義上的負責人,「沒人把我當回事」,結果橋垮了,他卻被推出來,判得還比營造商負責人更重,根本不合比例。

「罰個1、20萬元就算了。」邊曉耕說,今年81歲,若還要再做2年牢,實在是不能接受,根本是代罪羔羊,絕對會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