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約學姐夜遊鐵道園區 熊抱「脖子種草莓」下場慘了
男大生約學姐夜遊鐵道園區 熊抱「脖子種草莓」下場慘了(圖:shutterstock/達志)
南部某國立大學楊姓學生,凌晨約熟識的碩士班學姐散步,兩人走到鐵道園區天空雲臺,一起坐在椅子上看夜景時,涉嫌自她後方突襲「熊抱」並親吻脖子,學姐事後向學校心理諮商師透露後向校方提出性評報告並提告,楊男遭判處拘役5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南部某國立大學楊姓大學生,在民國110年2月某日凌晨,邀約碩士班學姐小美外出散步,2人走至高雄鐵道園區天空雲臺後,一起坐在天橋椅子上聊天,未料楊南卻情不自禁,趁學姐不及防備之際,突然將腳橫跨椅子,從背後環抱她親吻脖子,還用下體緊蹭後背。
小美事後嗣進行校內諮商時,向諮商師透露遭到學弟性騷擾,經實習諮商師通報校方,才向學校提出性平事件調查申請,並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後認定,楊男犯後坦承犯行,但因女方提出50萬賠償,因金額過高無法接受,未能成立調解,楊男的辯護人雖請求緩刑之宣告,但楊男始終無法取得學姐諒解,因此不予減刑或宣告緩刑,判處拘役5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