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潑老翁化骨水致死 一審判無期徒刑

林姓男大生與80歲傅姓老翁運動場地,竟潑「化骨水」導致老翁致死,高雄地院10日依殺人罪判男大生無期徒刑,可上訴。(袁庭堯攝)

16:24更新)林姓男大學生在高雄文化中心欲練舞,與一名打太極拳的80歲傅姓老翁起衝突,事後竟潑灑「化骨水」報復,導致傅翁當場傷重身亡。高雄地院10日宣判,認定曾因霸凌罹患憂鬱症的林男情緒控制不佳,犯罪手段激烈殘暴,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法官調查後發現,林男高中時曾因被霸凌導致價值觀偏差、扭曲,人格敏感、易怒且罹患憂鬱症。接受學校輔導後仍未能學習到調整負面情緒,甚至多次自殘想了結自身痛苦。

判決指出,2018年7月7日上午,就讀高雄某私立醫學大學的林男到高雄文化中心一處涼亭下練舞,與一旁練太極拳的傅翁爭起爭執,林男因推倒傅翁致傷,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千元。

心生不滿的林男,事後竟到化工行購買俗稱「化骨水」的化學原料氫氟酸預謀報復。店家一度警覺不對勁、詢問購買用途,林男還謊稱醫學院課程實驗用」,還報出醫院統一編號矇騙店家,最後順利購得。

購得化骨水的林男到文化中心堵人報復,朝正在練拳的傅翁潑灑,造成傅翁頭、臉及頸部胸部等處灼傷冒白煙,忍痛走到100公尺外的人行道倒地傷重不治。林男逞兇時自己左大腿也不慎遭潑灑灼傷,就醫時還謊稱做實驗受傷,住院8天才出院

警方事後前往林男住家搜查,找到電擊棒和印有醫院統編的統一發票,罪證確鑿。林男坦承購買氫氟酸只是想嚇嚇對方,否認故意殺人。法官認定林男報復手段兇殘,但考量高中畢業且無前科,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