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稱「自首」自行上銬員警不受理 大鬧派出所遭依妨害公務送辦
臺南市李姓男子投訴指控永康分局員警不當執法,他要「自首」,員警不受理反而將他強壓在地受傷,竟還用妨害公務罪送辦。李姓男子表示,他是講道理的人,「不想事情鬧大、雙方各退一步就好」,不然只會「沒完沒了」。大灣派出所表示,員警執法沒有過當,一切尊重司法調查審理。
李姓上週手持「證據」進入永康警分局大灣派出所表示要「自首」,要求值班員警逮捕他;員警認爲他「語無倫次」不願配合,要求離開;李姓男子不滿闖入值班臺後方,拿起戒護警用手銬要自己上銬。
員警見狀上前制止時李姓男子抵抗手腳流血受傷,警方通知消防隊前來清理包紮傷口。他被捕後要求依照提審法直接由法官審理;不過臺南地方法院認爲警方要他說明爲何要自首,他語無倫次員警無法受理後大聲咆哮,還將所持的文件丟向值班臺,要求警方逮捕,員警請他離開不聽,反而要自己上手銬,員警逮捕過程並沒有違法,裁定不受理。
李姓男子指控員警執法過當,還將依妨礙公務罪嫌送辦,他沒有惡意也沒有攻擊、辱罵員警,警方反應過當、不符比例原則,如果還要繼續這樣他會沒完沒了;不過大灣派出所表示,當時值班員警勸他離開他不聽,要求「上手銬逮捕」員警不願配合,他竟直接進入「戒護區」,要求他不得進入也不聽,反而拿起手銬要自己上銬,已明顯妨害公務,員警執法沒有過當。
李姓男子到大灣派出所要「自首」,員警不受理自己上銬,遭妨害公務送辦。記者周宗禎/攝影